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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海马”汽车行驶中竟自燃

时间:2009-06-30 09:30来源:经济晚报 作者:经济晚报
  

  花10万元购买的新车开了不到9个月,在行驶过程中竟然发生了自燃。29日,市民许先生向本报投诉海马汽车。

  去年7月初,许先生在南昌市青山湖大道的江西广旬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款价值10万元的“FREEMA”牌的海马汽车(5座)。“把新买的汽车开回来后,我一直按照广旬汽车公司售后人员相关提示,认真地对汽车进行保养、维护。”许先生告诉记者。

  今年4月19日20时许,许父驾驶新买的汽车来到新余高速收费站准备去樟树。当天晚上9时许,许父在行驶过程中,闻到车内有一股较浓的塑料味,并且,脚底下也感觉到比较烫。许父立即将汽车靠边停下。“当我刚把汽车停稳,就发现前引擎有烟冒出。待我打开机盖后,就看到近一米高的明火往外窜。还没待我来得及自救,车子已经开始大面积出现燃烧症状,5-6分钟后,整个车子就被烧得面目全非。”许父告诉记者。

  随后,许先生拨通了广旬汽车公司售后服务电话。次日,该公司相关人员来到事发现场。工作人员向许先生提供了公司调查结果,他们认为:汽车发生燃烧事故前,出现过猛烈碰撞事故,导致车子内部的电路断短,才引发一系列的问题。该公司拒绝担负责任。

  29日上午,记者与许先生一同来到江西广旬汽车公司。该公司售后张经理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厂家对燃烧后的车子进行检测时发现,左前梁出现弯曲。“基于此,厂家初步认定是出现事故后打火引起的自燃,这就不属于车子本身问题引起的自燃,许先生应该找保险公司赔付。”张经理说,许先生如果能够证明左前梁弯曲是自燃后发生的,厂家愿意承担责任。

  许先生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却认定是车子本身问题引起的自燃,要自己找厂家索要赔付,而厂家如今却否认是车子本身问题,要自己去找保险公司索要赔付。“我就像一个皮球一样被他们踢来踢去!”

  许先生的损失到底改由谁负责?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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