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丰田汽车爆出“召回门”后,全球哗然,引发了人们对中国汽车召回制度的反思,最终促成国内《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的出台,并有可能在今年年内正式实施。
目前,我国汽车企业汽车召回依据的是2004年制定并实施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针对企图隐瞒缺陷的汽车制造商制定的“惩处”办法,除必须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外,还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但这最高3万元的处罚金额,对汽车厂家而言乃“九牛一毛”,难以引起重视。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美国,丰田因召回迟缓被美国交通部处以1640万美元罚款。
根据《条例》,生产者故意隐瞒、虚报或以不当方式处理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处以召回产品货值金额2%~50%的罚款;生产者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或者在收到主管部门的召回通知后,未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处以产品货值金额2%~20%的罚款;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实施召回,生产者仍未召回的,处以产品货值金额5%~50%的罚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的针对该《条例》的研讨会上就有代表直言,此次《条例》中规定的处罚额度高、范围大,如果真按最高限额实施对企业将是致命打击。
更值得注意的是,汽车召回新规如从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家行政法规或法律,违规车企在支付罚金的同时,甚至还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南都讯 记者朱中齐 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与其在华合资企业上海通用上周签署一份为期两年、价值9亿美元的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通用将从通用汽车美国总部进口 凯迪拉克、别克、雪佛兰三大品牌下的整车及零部件产品。该协议是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对美国进行正式国事访问期间中美双方签署的一揽子中美贸易投资协定中的一项。
该协议涉及整车进口贸易价值5亿美元,零部件进口价值4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