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庆10月14日电(银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自10月1日施行后,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当地48名“老赖”发出高消费“限制令”,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将无法进行乘坐飞机、星级以上宾馆消费、购买车辆、旅游度假等高消费活动。
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批公布的48名“老赖”共牵涉执行案件标的额14480余万元,其中多数“老赖”欠款在两万元到两千万元不等,欠债最多为重庆同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欠债金额达2000余万元。目前,进入“黑名单”的“老赖”及其执行案件的信息将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布。
今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卢伟介绍,目前重庆法院已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首批被限制高消费的48名“老赖”从即日起将无法乘坐飞机、星级以上宾馆消费、购买车辆、旅游度假等高消费活动。
此外,法院还将完善委托协助执行调查制度,通过给申请执行人律师发放“协助执行调查令”,由律师协助法院到银行、工商、国土房产等部门调查“老赖”的资金状况、企业经营情况和车辆、房产、股票、保险等提供可供执行的资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