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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中名校借分校名义大肆招收复读生(图)

时间:2010-07-16 08:11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省级示范高中商丘一高门前,大肆炒作高考成绩和招收复读生的条幅和展板异常醒目。 本报记者 韩俊杰摄

  高考招生尚未结束,河南省几家省级示范性高中又开始借并不独立的分校的名义大肆招收复读生。

  2009年8月和2010年5月,本报曾连续刊发了《河南多所省级示范高中哄抢复读生》和《河南:违规公办复读班击垮合法民办校》两组系列报道,对以上情况进行了报道。但为何这种现象依然屡禁不止?近日,记者奔赴河南多地,对此进行了调查。

  故意混淆分校本校

  公开招收复读生    

  7月1日,记者来到河南省级示范性高中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在该校大门上方,记者看到,挂着巨大的“热烈祝贺我校2010年高考成绩夺取全市‘八连冠’”的横幅,大门两边则分别挂着庆贺该校学生在高考中文理科夺冠的条幅。

  在该校大门前空地两侧,两幅3米多高、7米多宽的巨大宣传板同样非常醒目,内容为该校2009年被重点大学录取的学生名单和2009年及往年被清华、北大录取学生的简介。而这两块宣传板从2009年8月记者采访时就竖立在那里。

  在该校巨大的宣传板旁边,两块小的宣传展板同样引人注目:上面公布的正是该校今年高考本科上线率情况和分数超过重点大学分数线的学生名单和成绩。

  在该校校门口右侧的大楼楼顶,挂着巨大的“商丘一高分校复读生招生报名处”的条幅。记者以复读生的名义进行暗访,该校一名教师说:“教复读班的老师都是一高的老师,高考成绩在三本线以上的分5个层次交钱,最高4500元。三本线以下每降10分加收2000元,像理科414分就是10500元。”

  在该校向社会散发的《商丘一高分校2010年复读生招生启事》中,明确开出了“免复读费、学费、住宿费、补课费、书费、资料费等费用,免费住高档公寓、提供生活补助、发奖学金、考中省市状元重奖”等条件,鼓动可被大学录取的高分考生回流复读。并且,在该宣传单的正文中,通篇使用的都是“商丘一高”的名称,宣传的考试成绩也全都是商丘一高的成绩。

  商丘一高一名高三教师向记者透露,该校本部大门口宣传栏中公布的2009年考入清华、北大的12名学生中,有一半都是分校的复读生。今年该校大门上宣传的4名文理科状元中,除一人外其他三人也都是复读生。此外,该校分校现有的600多名教师中,有一半教师都是拿财政工资的公办教师。在学校的管理中,一高和分校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分校根本就不独立。

  故意将分校和本校混为一谈,不让社会认为分校是独立办学,以吸引同学和家长报考——这样的情况在河南省级示范性高中商丘二高同样存在。

  今年5月,记者在商丘二高分校(又名商丘华侨良浩高中)采访时,两名正在上自习的复读生告诉记者:“复读班老师都是二高本校的,应届高三学生也在这个校区上课。”7月1日,记者在商丘二高本校采访,该校多名学生和校门口的门卫再次向记者表示:“这个校区没有高三学生,应届高三和复读生都在新校区上课。”

  那新校区和分校是什么关系呢?记者在二高分校大门口的一个巨大的宣传板上找到了答案。在这块介绍学校发展过程的宣传板中,通篇将分校校园称为“新校区”,但在记者去年采访报道之后,该校又用了一块补丁,将新校区的“新”字贴上,变成了“分校区”。但是,由于下面一个补丁脱落,又露出了“新校区”的真面目。

  该校一位教师向记者透露,该校目前已经做好了招收复读生的一切准备工作。部分学生也向记者表示,已经接到了学校老师要他们回校复读的电话。

  对此,商丘市教育局一位退休干部对记者说,商丘一高分校和二高分校校园虽然与本校独立,但是多年以来都是混合编班,分校教师不少都是拿财政工资的公办教师,根本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五独立”要求,属于明显的假分校。两所学校平时招生和宣传时,都向社会宣传“分校和本校是一家”,而在应付有关部门检查时,才拿出分校的牌子来应付。

  记者致电商丘一高和商丘二高的校长联系采访,两所学校的校长都没有回复。后来,两所学校的办公室主任通过电话与记者联络,但除了口头表示“分校完全独立”之外,没有就记者的其他提问进行解释,也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明材料。

  记者到商丘市教育局联系采访,该局办公室一听是记者采访,就告知门卫:“告诉他们找不到人,不要让他们进来。”

  市教育局公开承认分校不独立

  但仍同意其招收复读班

  在河南省驻马店市,记者采访了解到的情况更加令人吃惊:该市教育局在向该市信访局的回复中,公开承认驻马店高中分校不符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五独立”的要求。虽然处理意见多次被市信访局撤销,但是仍表示支持驻马店高中公开招收复读生。

  2009年7月22日,数名驻马店民办学校负责人到该市信访局,反映省级示范性高中驻马店高中“违规办班,招收高价复习生”等问题。该市信访局的文件显示,2009年9月3日,市教育局对此解释称:驻马店高中分校“是一所由省教育厅批准的‘国有民办’学校,管理招生均按照民办学校的体制运行”。随后,在引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民办学校课程标准、选用教材的规定后,市教育局表示:“参照以上两条规定,驻马店高中分校招收了补习班。”

  “市教育局承认驻马店高中分校的民办性质,却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核心的‘五独立’避而不谈,引用无关痛痒的规定糊弄人。”一位民办学校负责人对此非常气愤,明确表示不同意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2009年10月27日,驻马店市信访局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调查认为:“市教育局应进一步查清驻马店市高中分校的性质(法人及教师的身份归属、人员经费来源、学校的资产情况等)”,撤销了市教育局处理意见。

  2009年12月22日,驻马店市教育局再次向市信访局作出处理意见。此次,市教育局又称:“(驻马店高中分校)教师一部分是国家正规教师,一部分是招聘教师。人员的经费来源一部分是财政划拨,一部分是自筹;学校的资产是国有。分校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的法人登记证明正在办理中”;“我们认为,驻马店高中分校招收补习班不违反有关规定,同意其做法。”

  对此,一位民办学校负责人说:“市教育局的第二次处理意见,等于公开承认驻马店高中分校没有达到‘五独立’中的财政、师资独立,属于违法分校,却仍然同意驻马店高中分校招生、招收复读生,实在是太荒唐了!”

  对此,今年5月10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在信访文件中表示:国家明确要求高中分校应该依法做到“五独立”,河南省教育厅也明确要求公办高中分校达不到“五独立”要坚决停止招生,因此,驻马店高中分校在没有达到相关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招生,并且大量招收复读生,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遂再次撤销了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记者到驻马店市民政局采访证实,驻马店高中分校至今未取得合法的“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证”,至今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7月1日,驻马店高中在本校大门口设立了复读班报名点,以分校的名义大肆招收复读生,还对外公布了分校9个复读班教师的名单。而该校公布的复读班教师名单中,多数教师都是驻马店高中的公办教师。本报记者 韩俊杰 通讯员 段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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