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戒心跟陌生人回家玩电游;暑期临近,家长及学校应从中吸取教训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晓云、通讯员荔法宣、实习生周治涛摄影报道:今年初,8岁的二年级学生小豪(化名)在荔湾路一学校附近被3名男子绑架,家长被索10万元。昨天,该案在荔湾区法院开庭宣判。
为什么要绑架小学生?3名绑匪有什么背景?孩子被绑架的14个小时是如何度过的?临近暑期,此案对家长和学校有不同寻常的警醒意义。
绑架灵感:新闻报道
“案发前一个月,从电视上看到深圳报道了几起绑架孩童案的新闻,觉得比较有趣。”昨天,站在荔湾区法院审判庭的被告席上,韦纲说出产生绑架念头的初因。
他说,案发前,自己和几个朋友手头比较紧,一起吃饭时,大家就有心模仿新闻里的做法。
1月18日下午,韦纲、邱春德和吴家伟三人等候在荔湾路一学校附近,寻找目标下手。
绑架招一:假借问路
下午2时许,8岁的二年级学生小豪从家中来到学校附近玩,进入了三人的视野。
“当时看见这个孩子,觉得挺好骗的。”韦纲说,吴家伟决定搞(方言,绑架的意思)他。于是,两人便走过去,开始和小孩套近乎。
“小朋友,周门怎么走?能不能带我们去呀?”他们和蔼地问小豪,小豪对两人丝毫没有防范,爽快地答应带路。
随后,两人将小豪抱起来,小孩没有反抗。他们将孩子带到停在一旁的车上,邱春德接着上车。
绑架招二:电游诱惑
车子离开学校,一路狂奔,但并没有去叔叔们所问的周门。
小豪还没有意识到身边的危险。在车上,韦纲3人以叔叔自称,和小豪有说有笑。
开了1个多小时,车子来到天河区岑村东街的出租屋。三人以车坏为由,将小豪带至一个小房间里休息。
“这个小孩很乖,不哭不闹,我们让他玩电脑游戏,给他东西吃。”
韦纲回忆,他们通过聊天的方式,询问了小豪的家里环境、父母的工作等。“小孩很配合地告诉了我们他妈妈的电话。”
绑架目的:赎金十万
下午5时22分,小豪的妈妈陈姐(化名)刚刚下班,正搭公交车回家。突然,手机响起,显示的是一个陌生号码。
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传来,他就是吴家伟。“你儿子现在跟我在一起,他很安全,你想不想见儿子?”陈姐当时就懵了,还没来得及细问,对方又说:“你要是想接回儿子,就准备10万元。”听完这话,陈姐这才明白,儿子可能遭人绑架,她当场就急哭了。对方询问陈姐能拿出多少钱。陈姐说,自己家里确实没钱,央求不要伤害孩子,能否先给1万元。对方答应了。
小豪妈妈赶紧把事情告诉丈夫,并让小豪的奶奶去小区附近和学校找孩子,然后把同学、老师、朋友的电话挨个打了个遍,可惜最后一丝希望落空了。
没过多久,吴家伟再次来电,先让陈姐听了小豪的声音,儿子在电话里叫了声妈妈。然后,吴说把账号发过来,让她赶快汇款。
陈姐一家选择了报警。当晚,丈夫分六次把1万元存入吴家伟指定的卡号。很快,其中1900元被取走。另8100元被冻结在银行。
1月19日凌晨5点左右,警方在出租屋将被告韦纲、邱春德抓获。小豪被警察叔叔叫醒时,还不知道自己被绑架。
-法院庭审
两绑匪一审获刑8年
“这是你们第一次实施绑架案吗?”
昨天,面对法官的提问,两名被告人韦纲、邱春德均表示,之前有抢劫的前科,但没有绑架他人的经历。
两名被告称,事先没有专门策划,当时是“随机作案”。
“你说没有准备?那么你们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一个多钟头在等什么?为什么你们直接把小孩带回出租屋,而不是别的地方?”公诉人问。
两被告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均表示主张绑架、负责打电话和收钱的都是在逃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吴家伟,他们只是帮忙。
昨天庭审,荔湾区法院还邀请了30多位中小学校的德育老师前来旁听。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纲、邱春德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之前曾因抢劫被判刑,可算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照《刑法》,判决被告人韦纲和邱春德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
在绑架案宣判后,少年庭房庭长接受了记者采访。房庭长表示,学校与家庭之间迫切需要建立儿童安全防范机制。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对学生容易被骗的地方严加防范,另一方面,家长平时要关注孩子的安全信息,对孩子的行踪要完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