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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卖保险 每月疑有90万元流向不明

时间:2010-05-12 00:00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
  

  记者调查发现八成乘客购汽车票时买了保险,其中仅10%经激活生效    

  未生效的近百万元“激活险”资金如何处理?保险公司返点给车站的资金又作何用途?连日来,本报车票搭售“激活险”系列报道引起各界关注,业界网站纷纷转载,并在金融保险行业激起巨大反响。省客集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昨日均登门回应。

  每月近90万未“激活”

  日前,记者在宏基、傅家坡等4家客运站采访时,在每个站随机调查了30名乘客,每个车站大约有24人购买了“激活险”,即有约80%的乘客购买了“激活险”。

  省客集团日均客流量为4万人,照此计算,每天就有3.2万人购买了“激活险”。以每人购买1元的“激活险”(根据票价不同分为1元、2元两种面值)来保守计算,该集团四大客运站一个月的售险金额达近百万元。

  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日前坦承,“激活险”目前的激活率只有10%。也就是说,90%的“激活险”并未生效,其中存在的“黑洞”一个月近90万元。

  省客集团下属的汉口一家长途汽车客运站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三四月份时按照集团的统一部署,该站与人寿保险合作实施“激活险”,目前属于出行淡季,该站的日平均旅客量为5000人左右,但并非全都搭售了“激活险”。

  该负责人表示,“激活险”目前只是试验阶段,从反映来看,乘客并不太适应,他们也正与保险公司协商改进办法。

  车站返点8%说遭质疑

  此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激活险”返点给车站的金额为40%-70%。上述车站负责人对这一说法并不赞同。

  “哪有这么高,只有8%。”该负责人称,返点资金主要用于售票员奖励、车站活动宣传。为了提醒旅客,他们还制作了众多标语张贴在大厅内作为提醒。同时他也强调,“我们在省市物价部门都走了正规程序,都是统一进账纳税的。”

  “激活险”车站方面只返点8%的说法,遭到了不少汽车票代售点的质疑。曾代售武昌宏基客运站汽车票的老板陈鹏(化名)称,他所经营的代售点在保监会实名制投保登记规定出台前,是托朋友从保险公司购买1-3元的保险,再提供给顾客按自行需要选择。当时,保险公司给他的返点是30%。“因为销量比较小,所以返点也少。车站销量这么大,怎么可能只有8%。”陈鹏说。

  (长江商报记者 罗义)

  ◇关注

  读者三问“激活险”

  “我是个生意人,经常在外面跑,要不是看到《长江商报》的报道,到现在也不会知道自己居然买了那么多‘冤枉’险。”昨日上午,家住武昌的张先生致电本报。

  “作为一名乘客,我很生气这样糊里糊涂地被车站和保险公司蒙骗。一两块钱对于一个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根据每天车站的客流量算总账,数字还是很吓人的。”张先生提出了自己的3点疑问,希望车站方面和保险公司予以解释。

  记者采访了中国人寿保险湖北分公司团体业务部总经理刘桦,试图解答读者的质疑。

  1问:与车票一同出售,是否涉嫌捆绑销售?

  “如果车站真的存在搭售保险现象,那就是售票员的不对。我们会与车站沟通,告知售票员一定要向乘客说明‘投保自愿和购保激活’事宜。”刘桦承认,是他们工作没有做好,近日将向车站售票窗口说明哪些内容需告知乘客,还消费者以知情权。

  2问:保险公司是否有义务为乘客激活保险?

  “‘激活险’可以由乘客激活,也可以由我们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激活。让乘客自助激活,是为了落实保监会提出的实名制要求。如今这种激活方式给乘客带来了诸多不便,我们感到很惭愧。”为此,保险公司拿出了最新的方案。

  刘桦说:“我们将重新设计激活卡单,在醒目位置提示消费者激活的相关事由,同时在下方留出空白,方便不愿自助激活的投保客户签名并留下身份证信息,然后由我们代其激活保险卡。”

  如此一来,乘客决定如何激活保险卡时便多了一种选择。

  3问:车辆保险和乘客保险是否有重复之嫌?

  “车辆保险属于责任险,乘客保险属于人身意外险,两者的性质不一样。”刘桦解释,乘客买双险意味着上了双重保险。但发生一般性车祸事故,赔付医疗费时,两种险确实有重复,中国人寿只承担车辆保险赔付后剩余的赔偿金额;如果事故导致乘客重残或死亡,则两种保险不重复,都需要按相关约定各自对投保人给予相应赔付。

  ◇声音

  “‘激活险’是拿乘客生命开玩笑”

  武汉市社科院研究员 张军   

    “车站搭售保险是暴利经营”

  “车站利用其垄断地位,让乘客在不太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保险,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军认为,车站有义务告知乘客,购险自愿,并提示乘客保险卡需要激活。“车站的态度很暧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售票员搭售保险。”

  “无利不起早!”张军分析,车站对此乐此不疲,源于他们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一种利益捆绑关系。“虽然购买车票保险本身需要支付成本,但它的成本非常低,投入小产出大,算得上是暴利经营。”

  对于车站辩称已在站内某些位置贴出提醒的说法,张军认为,“只有通过有效提示,让乘客自愿购买,才算是合法出售。”

  武汉市政协委员 张忠华 

  “万一出了意外,谁担得起这个责任?”

  “我最近一直在看你们的报纸,《长江商报》把这个事情披露出来,做了一件大好事,不然百姓不会知道。”昨日,武汉市政协委员张忠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言辞犀利地痛斥“激活险”,认为车站此举是自毁形象。

  “首先,车站方面的做法非常不对,他不能不提醒乘客激活。万一出了意外,谁担得起这个责任?人命关天,这不是在拿乘客的生命开玩笑吗?”张忠华说,他也曾在买车票时买过保险,与多数乘客一样,他也以为买了就算生效。“保险卡上的字印得很小,把说明事项放在角落,眼睛差一点的,根本看不见写的什么。保险本来就是为百姓生命安全考虑的,应该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服务,现在却涉嫌商业欺诈。”见习记者 马秀佳

  省客和人寿保险登门中肯表态

  双方正在积极沟通,将慎重对待“激活险”

  昨日下午,中国人寿保险湖北分公司和湖北省公路客运集团相关领导专程赶到本报,诚恳表态,称合作双方正在积极沟通,协商处理“激活险”的相关办法。

  同时,昨日本报报道中提及的省客集团黄姓负责人特意向记者表达了歉意,认为在前日的采访沟通中存在误会,措辞不当,希望记者谅解。

  ◇律师说法

  销售“激活险”有借机敛财嫌疑

  “投保不应该由乘客来声明是否购买。”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范金国认为,车站工作人员应该主动询问乘客是否需要购买保险,没有征得乘客同意就直接收取保险费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属于强制交易违法行为。

  同样,售出保险者应尊重乘客的知情权,告知乘客需要激活等事项。

  范金国说,按照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同时,保险人就应当保障投保人开始享受保险利益的保障,不能以要求投保人来激活的方式让合同生效,保险人应当主动激活合同,这既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也是其合同义务。

  范金国建议,保险公司可以在车站码头等地现场办公,销售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保险合同立即生效,达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设置初衷,而不能以要求投保人激活保险合同的方式来借机敛财。

  (长江商报见习记者 马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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