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记者 付强 通讯员 宝萍 质宣) 日前,市质监局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本市58个经销单位销售的59个生产企业生产的59批次产品,合格44批次,不合格15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6%。
本次抽查产品质量较差的是:标称为天津市美利达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车,标称为达美健牌车业(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车,均有7项指标不合格。市质监局已对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使用性能,不要随意拆卸限速装置,以免带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