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阳)中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友百货)的宣传彩页中,将两种型号功能不同的空调标明为“姐妹型号”。顾客张先生因此误购了自己不需要的一款空调,他因此将中友百货告上法院。近日,市一中院认定中友百货未尽说明义务,判决其退货。
去年5月30日,张先生来到中友百货,准备买一台具备“出风口自动关闭”功能的LG空调(LP-S7151DT)。中友百货公司一销售人员告诉张先生,该款空调现在没货,但有该空调的姐妹款(LP-S7141DT),两者功能一样。当天,张先生以465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姐妹款空调,但此后张先生发现,该款空调的出风口既不能自动关闭也不能手动关闭。随后,张先生带着中友百货的宣传彩页,将对方告上法院,指责其在销售过程中“故意夸大产品功能、对产品功能进行虚假宣传”,并以欺诈为由索要双倍赔偿。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张先生享有对所选购商品性能、功能等情况的知情权。中友百货向张先生提供的宣传彩页中,将两种功能不同的空调标注成姐妹产品,这些行为,并未尽到说明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现有证据也不足以认定中友百货在销售过程中主观欺诈,故不能支持张先生双倍索赔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