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0日电(记者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20日公布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5%。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天津、河北、浙江、广东等4个省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使电动食品加工器具产品质量水平比2006年抽样合格率提高了22.8个百分点;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合格,主要是结构上没有安装连锁开关装置,取下料理杯后高速旋转的刀具部件仍在正常工作,容易对人体造成划伤。
此外,还有个别产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不合格。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振荣电器厂华珐牌食物搅拌榨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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