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8年一季度,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的排风扇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两成不合格。
此次抽查的18种产品,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14种,抽样合格率为77.8%。经检验,存在电气安全不合格的项目有: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内部布线、接地措施、耐热(燃)和耐漏电起痕等5项。
针对此次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