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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家电新规年内出台 各类问题将得到解决

时间:2008-06-11 22:06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我国进入了家电更新换代高峰期,二手家电市场日益壮大。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一些理应淘汰的废家电经过喷漆、非法拼装等“手术”后,以旧家电的面貌混迹于二手市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有可能污染环境。同时,记者调查发现,二手家电的卫生状况大多不乐观,售后服务更是没有保障。日前,记者从中国家电协会获悉,《二手(旧)电子电器品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已进入审定阶段,预计年内将出台,届时,上述问题将得到解决。

  二手家电问题多

  北京市消费者刘先生日前告诉记者,去年他在旧货市场看中了一台日本“原装”变频空调,开价只有1200元,加上外观成色不错,又冠着变频的概念,所以便没多还价,花1000元买了下来。购买时摊主说负责安装并包修3个月。去年夏天平安度过,没想到今年重新开机却出现了不制冷的问题,再到旧货市场,发现已是“人去摊空”,而正规的维修企业又不愿意来给维修。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二手家电的问题在农村同样存在。消费者刘某前不久到该省宁阳县消费者协会?城分会投诉,说从街上卖二手家电的商贩手中花150元钱买了台旧彩电,用了才一个多月,就没有图像了,想退货又找不到卖彩电的商贩,去维修点,人家说这台电视时间太长了,已经失去了维修的价值。刘某让消协人员给帮忙,消协人员也因找不到卖主无法为其主张权利。现在类似情况很多,一些商贩专门低价收购城里人淘汰下来的废旧家电(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经过简单维修翻新后,拉到农村去卖。但由于这些家电大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所以用不了多长时间便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故障。

  在北京西三环的新飞马二手家电市场,一位摊主告诉记者,在他这里买二手空调有3个月包修,因为这个市场是这样要求的,他在别的旧货市场也有摊位,但不用提供包修服务。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相关法规不够完善,监管也不到位,一些二手家电往往被动过了“手术”,甚至会以新机的面貌出现在二手家电市场上。同时,二手市场的摊主流动快,万一家电出问题,找人维修都很难。正规维修企业不愿意为这些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一是二手家电很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危及用户和维修人员的安全,二是维修质量也无法保证。记者还了解到,去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与北京市消协联合发布消费投诉热点,其中二手商品退换修成为热点问题。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对二手商品的退、换、修问题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只能依据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约定,但实际上消费者常常在交易时忽略这一环节。再加上产品曾被使用过,一旦出现故障,责任认定难成为处理二手商品交易纠纷的症结。

  不仅二手家电的安全和维修存在诸多问题,二手家电的卫生状况也不尽如人意。在新飞马二手家电市场,记者看到,市场里摆放着的二手家电大都蒙着一层厚厚的灰。随手打开一台冰箱,一股难闻的味道扑鼻而来,冰箱内还残留着一层污垢。当记者询问摊位老板这些二手家电回收来以后为什么不清洗一下再卖时,老板说:“本来也赚不了多少钱,再花钱费力地去清洗,我还挣什么呀?”而另一个摊位老板则告诉记者:“我们收二手家电的标准是只要能正常使用就行,卫生问题我们无法保证,也没闲工夫去给每个回收来的旧家电消毒。再说了,顾客把旧家电买回去后肯定要清洗干净才用的。”

  二手家电标志难推广

  从2006年3月1日开始,由商务部审核通过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个行业标准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所有二手家电进行出售时,都必须经过旧货质量监管部门的鉴定,对于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废家电要强制报废。规定特别指出:应在商品的明显部位粘贴“旧货”标识,不得以旧充新欺骗消费者,所有废家电一律不准进入二手市场。

  两个行业标准的出台,一度被认为给消费者选购旧家电上了一道质量保险。然而记者日前在北京的一些旧家电市场看到,空调、电脑、冰箱等二手家电并没有粘贴“旧货”标识,也没有写明使用年限。为何仍有大量商家不遵守规定?

  一些商户明确表示新规“难以操作”。他们说旧货鉴定比新品鉴定还要复杂,商家对旧品和废品的判断尺度也不一样。而且“旧家电上市须贴标”这一规定也无专门的部门来监管,所以当然乐得个不麻烦。

  业内人士认为,旧家电鉴定贴标很难推广,原因在于“回收游击队”为了赚取黑心钱,将已报废的家电零件拆卸下来,经组装翻新后销售,为废旧家电提供了二次使用的有利渠道。

  据商家透露,旧货市场里的二手家电很多都来自“游击队”,并没有经相关部门检测,都是收货人通过看生产日期、试机等自行检查。一些经营二手家电的商户甚至把即将报废的电视机通过“改头换面”后贴上知名品牌标识,或是打上一个类似的品牌标识。

  我国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由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者自行确定。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应当在其生产或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上标注环保使用期限,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记者了解到,我国的这项管理办法是按照国际要求制定的,不论是对新出厂的家电还是回收后再出售的家电,都是有效的,凡在市场中流通的家电,都必须遵循这项规定。但记者调查时发现,这些标识在二手家电上更是难觅踪影。

  新法规有望年内出台

  记者从中国家电协会废旧电子电器再生利用分会处获悉,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旧货协会联合起草,旨在规范二手电子电器产品市场、节约能源、确保电子电器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二手(旧)电子电器品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已进入审定阶段,不久将出台。

  中国家电协会副理事长、废旧电子电器再生利用分会会长刘福中认为,《二手(旧)电子电器品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利于维护旧货交易秩序、规范旧货交易行为、防止商业欺诈、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而且确定旧货品质基准,划清旧货与废物的界线,防止废物混入旧货,从技术上、源头上阻断“废品”进入二手市场,为未来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和再利用创造政策条件。

  刘福中表示,该标准将对二手(旧)电子电器的品质要求(安全要求,环保、卫生要求,性能要求)、二手(旧)电子电器的检验方法以及不得作为二手(旧)货经营的家用电器等进行规范。适用产品范围包括二手(旧)电视机、音响设备、冰箱(柜)、空调器、洗衣机产品。

  针对众多消费者关注的二手家电售后服务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刘福中强调,二手家电售后服务应由二手家电销售商来承担。为保护产品原品牌的信誉度,流入二手家电市场的品牌家电,安全及售后问题应由二手家电的销售商来承担。因此,对二手产品加贴标识显得至关重要。刘福中说:“《二手(旧)电子电器品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将对二手旧货标识制度进一步完善,实行统一印制、发放,并进行备案,保证其可追溯性。标识将包含二手(旧)货产品的编号、销售者信息和查询途径等,保证二手旧货的安全性。”

  但有关人士认为,行业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尚需时日,还有大量配套工作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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