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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热水器无标上阵 厂家卖场均有责任

时间:2008-06-11 21:48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根据有关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市场上的燃气热水器必须加贴能效标识才能销售。但新规实施一周来,记者在广州却发现,包括一线品牌在内的不少厂家对新规执行并不到位,不少没有贴上能效标识的燃气热水器仍在市面上销售。专家表示,国家发改委和质监总局目前正在着手调查这一问题。

  上周,记者先后走访了广州天河体育中心、工业大道南和西门口等多家家电连锁卖场,了解燃气热水器加贴能效标识的情况,但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

  部分产品未见标识

  记者发现,在商业闹市区的卖场中,燃气热水器基本上都按规定加贴了能效标识,但在部分偏远一些的卖场,“无标”的燃气热水器赫然在列。

  大部分热水器产品均按规定加贴了能效标识

  在某卖场的“×和”销售专柜,陈列的12台燃气热水器有2台未加贴能效标识,面对记者询问,销售人员称“应该贴了的,可能撕了吧”,但却回答不出被撕的原因。

  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了“阿里××”品牌专柜上,该专柜总共6台燃气热水器有1台未加贴能效标识。记者发现,这些未加贴标签的产品也号称热效率达到了88%,即二级能效标准。销售人员称,这些未加贴的产品都是“旧品”,上市时间大多比较长。

  厂家和卖场均有责任

  万和集团品牌管理部副部长李惠珍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万和在6月1日前就要求各销售终端贴上相关的标识,并且所有产品均已达到国家的相关能效要求,如果有部分卖场出现未贴标情况,是“导购员疏忽所致”,对相关导购员会作出处理。

  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李涛则对本报记者表示,大部分厂家其实在半年前就开始着手消化不符合新的国家能效标准的产品。

  而一些家电连锁卖场也表示,总公司已经在6月1日前下发了加贴能效标识的通知,但各卖场的执行情况有所差异。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副主任王若虹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销售终端出现贯彻不到位的现象,主要是由于一些厂家的重视程度不够。

  王若虹表示,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由国家发改委和质监总局规定的,而这两个部门都不“现管”销售领域,因此贴标工作受到了一定的阻碍。王若虹透露,国家发改委和质监总局正在着手调查,希望通过监督检察能改善这一现象,同时呼吁消费者成为监督的主力军,遇到类似情况积极检举和投诉。

  小品牌面临退市危机

  王若虹提醒相关企业,按照节能法和能效标识管理办法,不执行贴标工作要受到严厉处罚,最高处罚甚至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吊销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李涛则认为,贴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也成为了影响产品价格的一个因素,中小品牌的企业由于技术和制造能力的不足,“肯定会有一部分厂家面临生存危机”。(刘新宇)

  家用燃气热水器国家能效标准

  级别 标 准

  一级 热效率值不低于96%

  二级 热效率值不低于88%

  三级 热效率值不低于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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