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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价格行情亟待公平规范

时间:2008-09-24 16:49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何丹婵
    据统计,2006年消费者因不满家电维修服务价格而投诉到协会的占维修服务投诉总量的25%%左右,2007年占20%%左右,今年前8个月占18%%左右。这充分表明由国家发改委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取得了成效。近期,由家电维修协会公布的家电维修服务价格行情也将有望改变维修行业价格混乱、随意标价等现象,有助于规范维修服务市场,建立服务有偿、公开公平的社会环境,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9月18日,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表示,将督促指导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公开公平规范收取维修服务费,维护收费权益。协会首次向社会公布其对2008年度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价格进行抽样调查的结果,向社会各界发布家电维修服务价格行情信息。信息来自制造企业、专业维修服务部提供和市场抽样调查。主要包括服务分类价格、不同产品拆装和维修价格、价格信息分析三个部分。同时引导广大消费者规范支付维修服务费,自觉主动付费。

  维修协会力促明码标价

  每年9月20日是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日。今明两年,将围绕维修服务收费价格问题,重点是要逐步解决目前部分消费者不愿支付维修服务费,甚至无理拒付的情况,树立付费意识,明确规范付费方法。逐步明确维修服务经营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规定工作时间之外为消费者提供安装及维修服务的,可适当加收安装及维修服务费。

  据了解,家电维修协会每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均会在全国开展的明码标价规定咨询服务月活动。

  在咨询服务月期间,协会的督察指导重点是维修服务经营者在维修服务部的显著位置是否悬挂维修服务收费价格公示栏,是否明确标注按产品类别和规格收取维修服务的检查费、修理费、主要或关键零部件费、上门服务费等,维修服务人员在上门维修服务时是否携带并事先出示给消费者的价格手册,落实约定收费的方法,是否详尽填写拆装维修服务结算清单,标明产品情况、服务项目内容、提供或更换的维修备件器材型号价格,最后是否出具给消费者的合法发票。

  加大力度抓重点

  家电维修协会会长刘秀敏表示,今后连续三年将加大活动推广的力度。贯彻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按照明码标价规定中明确的协会职责,协会要认真抓好“监督价格行为、发布价格信息、引导有偿服务”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把贯彻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工作引向深入。

  这三项重点工作分别指,一是监督价格行为。协会要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督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通过开展市场调查、现场督察和电话抽查、建立投诉渠道、新闻媒体发布等方法实施。

  二是发布价格信息。协会要逐步建立家电维修服务行业企业价格信息发布制度;统计分析市场价格信息;每年向社会发布行业企业价格信息。各企业要设价格信息员,负责收集、上报本企业价格信息。

  三是引导有偿服务。引导经营者规范收取维修服务费,重点是检查费和上门服务费;引导消费者增强有偿服务观念,规范支付维修服务费。宣传实行家电维修服务优质优价原则的重要意义,通过行业资质等级评定的维修服务部可施行适当上浮维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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