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获悉,《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第一部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国家标准已通过审查,并已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据该标准第一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研究所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室主任林灵介绍,这项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为了促进企业设计生产产品时尽可能多地使用可再生利用材料,尽量避免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并促进企业尽可能地将非金属材料的成分标注出来。该标准要求企业对产品中的塑料成分、可拆解成分进行标注,同时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限定。林灵解释说,要求对产品的可拆解成分进行标注,主要是为了将来更便利地回收利用,比如塑料的成分是最难区分的,如果产品上进行了标注,回收时就比较方便。
据介绍,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家用电器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国家标准。在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对空调和冰箱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进行了限定。根据要求,空调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也就是最低允许值)要达到87%,冰箱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要达到85%,而它们的目标值要分别达到90%和88%。后经过修改形成的送审稿,对两种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有一定的调整,如空调再细分成室内机和室外机,分别设定限定值和目标值;冰箱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则由85%调整为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