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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会报告称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榜首

时间:2008-11-26 10:56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深圳消委会发布报告: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榜首

  深圳市消委会昨日发布的10月份消费投诉分析显示,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高居榜首,达195宗,占全部投诉的40.88%,意味着平均每天有6.5宗此类投诉;其次是服务类投诉,占35.85%。

  10月份,我市市区两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77宗,比上月增长8.41%;其中单项商品投诉居前三位依次为:手机101宗,比上月增长20.24%;电脑29宗,比上月增长近3倍;服装鞋帽22宗,比上月增长46.67%。

  家用电器类投诉高居榜首

  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商品类投诉主要存在问题有:

  质量不合格,商品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而且大多是在购买之后不久就出现问题;

  售后服务不理想,不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很多消费者以经营者不自觉履行“三包”义务,以“人为因素”、“某些部件不在保修范围内”等借口不给予免费维修或退换进行投诉。

  维修技术不过关,二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这方面投诉主要集中在手机、电视机等家用电子电器。

  假冒伪劣和虚假品质表示问题严重,主要是以翻新机冒充新机,水货冒充行货出售;在网上查询不到手机串号;不如实标注商品的原材料、性能、功效等。

  服务类投诉超过三成

  服务类投诉主要体现在寄送物品、家政服务、网上购物、美容和洗衣业,问题包括服务质量差,此类投诉57宗,占服务类投诉33%,其中以寄送物品和送洗衣物的损坏、遗失,保姆擅自离岗的投诉居多。

  其次是违反约定且不退款和赔偿,有50宗,消费者反映较多的是家政行业和美容业既未能提供优质服务,又不按约定退款并作出相应赔偿。此外,涉嫌虚假宣传,很多消费者反映网上销售和美容服务经营者通过广告误导消费,例如,消费者收到的实物与网上宣传的不符;美容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造成伤害。

  市消委会相关人士指出,上述五大行业投诉较多,主要在于用人单位管理松散,从业人员多为临时聘请,流动性大,订立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甚至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从业人员未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较低,服务水平差,责任心不强;一些经营单位属于无证照经营,因被投诉方不存在或者不明确,消费者难以进行索赔。(记者 饶洁 通讯员 李红 郭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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