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下发《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采取季度考核方式,进行“优胜劣汰”。
中标企业面临“取消该生产企业中标资格”的主要有如下四种情况:
1.对一台产品附多张标识卡,或对非家电下乡产品配标识卡(并视情节轻重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次投标资格);
2.所有中标产品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生产,或6个月内没有实现销售;
3.中标产品未达到投标时确定的标准及要求、以次充好、擅自更换对安全或性能有影响的关键零部件(视情节轻重,分别施以取消该型号产品的中标资格、取消该企业中标资格及下一次家电下乡投标资格,并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4.生产企业出现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或出现重大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