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从12月1日开始,辽宁农民凭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定点销售网点购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四类限价家电时,13%的“家电下乡”补贴就会通过财政部门发放到消费者的账户上。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政府有关部门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具体补贴产品型号及销售最高限价,目前参与竞标的家电企业的产品都是为农村市场特别挑选的,多为高效节能品种。“家电下乡”补贴是指农民在购买家电产品时,国家比照出口退税,直接发放给农民消费者的补贴资金。在具体操作上,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据了解,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均为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的企业,既有家电零售企业,也有家电生产企业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