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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延保服务”流行 保修期最长时间3年

时间:2008-10-24 20:01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严建广 陈翀
    人身保险、医疗保险、房险、车险……这些名目繁多的保险业务,已经成为城市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如今,保险又进入一个新的领域——家电消费。日前,中山市区一家电卖场向消费者推出家电产品“保险”服务——“家安保”业务,该服务承诺不仅延长生产厂家规定的家电保修期限,还提供比厂家保修范围更广的保修项目。家电购买者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就能享受1到3年的保修期。

  收费:从几十元到千元不等

  近日,记者走访了几家家电卖场了解到,目前,只有一家大卖场推出这种名为“家安保”的家电“保险”业务。据工作人员介绍,“家安保”服务范围适用于除了手机、数码等商品外的家电商品。收费标准根据家电的销售价格而定,最便宜的一年收费25元,最高的一年收费达到近3000元。

  “‘家安保’主要就是让家电购买者在家电过了厂家的保修期后仍能享受到保修服务。”该卖场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服务是从家电生产厂家的保修服务终止之日开始生效,除了提供正常厂家保修范围外,还包括部件及工艺缺陷引起的问题、日常使用引起的正常磨损等保修服务。在‘保险’期内,维修时所有零件和人工费都不收。而且在‘保险’期内,产品维修三次以上,我们还将负责为购买者置换类似功能的商品。”

  消费者:或赞或弹 反应不一

  那么,市民对这种家电“保险”服务又有什么看法呢?记者就此在卖场内随机采访了一些看家电、买家电的市民。

  “前两年,我买了一台DVD,用了一年后就出现了问题,当时承诺是保修一年,只好自己出钱维修。”杨先生说,“每次维修都要几十块,修了三次后,我就不修了,买台新的DVD也就400多元,这样修下去,还不如买台新的。如果购买‘家安保’,400多元的DVD一年保费20多元,能免费修三次,还是挺划算的。”

  市民徐小姐就认为,一些质量好的家电过了保修期,也很少出什么问题。“买台好电视1年收费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如果在商家提供的保险期内,电视没有出现问题,不用维修,那保费可就浪费了。”

  据该卖场悦来南路、中山路等路段的门店销售人员介绍,在市民购买家电时,他们都会介绍这种“家安保”服务。

  “在了解该项服务后,有近半人数能接受这种服务。”悦来南路门店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也有不少人购买‘家安保’,主要集中在DVD、微波炉、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家电。”

  业内人士:延保业务有待完善

  据了解,家电“保险”这项业务去年开始在北京等大城市推广,今年才进入中山家电市场。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中国家电延保领域还有很大的空白,而从中山市场的进展情况来看,也是如此。但是,由于缺乏运营管理经验,以及受制传统盈利模式限制等因素,家电延保还处于萌芽的阶段,这项业务还有待完善,业务的市场空间还有待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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