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展卖将产品送上门
据介绍,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必须到各区县商务局备案,并使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销售信息。同时,将组织销售企业和网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包括巡回展卖,把产品送到农民家。
一旦接到农民对销售网点的举报投诉,商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查清事实并予以处理,对外公告曝光违规的销售网点。财政局要将安排的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乡镇财政所设立的“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超预算部分由各区县财政先行垫付。工商和质监部门则严查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伪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的违法行为。
不得超最高限价卖家电
据介绍,国家已对9类家电下乡产品制定了最高限价,北京将按照这些具体限价来执行,经营者不得擅自超过最高限价销售。截至5月31日,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2363台,销售额突破5000万元,达5446.7万元。
■ 最高限价
彩电 3500元
冰箱(含冰柜) 2500元
手机 1000元
洗衣机 2000元
壁挂式空调 2500元
落地式空调 4000元
储水式电热水器 1500元
燃气热水器 2500元
太阳能热水器 4000元
电脑 3500元
微波炉 1000元
电磁炉 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