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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电脑回收必须整套办理

时间:2009-10-27 12:23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钦
  

  北京地区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两个月后,首次对实施细则进行微调。昨天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对台式电脑的回收方式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原来显示器和主机可分别回收的方式。

  根据此前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的实施细则,对于旧台式电脑的显示器和主机是按两件家电分别进行回收的,并分别支付显示器和主机的折旧费。同时,消费者的一套旧台式电脑也可以分别得到回收机构发出的两张以旧换新凭证。而根据新规定,今后回收台式电脑时必须按整套办理,并将收购价格统一为60元,消费者也只能得到一张凭证。

  不过昨天记者从家电卖场了解到,这一新规定是从10月16日开始实施的,卖场营业员已经开始提醒消费者。但对于10月16日前已经登记回收单件显示器或主机的消费者仍可以按照原规定办理。

  另据记者了解,尽管有关部门对旧台式电脑的回收政策进行了调整,但消费者在购买新的台式电脑时仍可按显示器和主机分别享受“双份优惠”,但前提是消费者必须出示两张以旧换新凭证。所谓“双份优惠”,就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分别计价出售的电脑主机和显示器时,可以分别按政府规定的400元上限享受补贴,最高可能达到800元。不过,由于市场上多数电脑显示器的价格都在一两千元左右,按售价10%计算,补贴额基本在一二百元,而不会达到400元上限,因此分别购买台式电脑主机和显示器时,消费者基本能享受到五六百元的补贴额度,高于整套购买时400元的补贴上限。据卖场人士介绍,目前多数品牌台式机的显示器和主机都可以单独购买,这些机型都可以享受这种“双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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