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即日起,我省将率先进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改革,通过简化补贴流程,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
作为全国家电下乡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试点省份,从5月1日至7月31日,我省将率先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同时将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的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直接进行兑付。
根据昨日公布的《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细则修改说明及操作手册》规定,销售网点将在以前只录入销售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录入农民申请补贴的信息。销售网点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农民购买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而乡镇财政所也需在自农民申领补贴之日起12日内,将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也就是说,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