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促销不能替代政策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柯锐 通讯员段玉萍 实习生曾卫伟报道:国家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以得到财政补贴,但有的商家却规定买打折促销家电不再参加财政补贴。
3日,家住蔡甸的胡先生以1669元的价格在汉阳某卖场买了一台松下洗衣机。到家后,邻居提醒说此洗衣机有家电下乡标志,可申报财政补贴。胡先生遂来到乡财政所了解情况,但财政所却未查到此洗衣机参加家电下乡的信息,而该信息本应由商家输入系统。
胡先生到卖场询问,销售人员表示,胡先生购买此款洗衣机时已享受了打折优惠,并获得赠品,因此不能再享受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胡先生不解,向汉阳工商部门反映。
经查,胡先生购买洗衣机的销售发票上标明该洗衣机的原价为1963元,而该款洗衣机的家电下乡标志上的限定价是1818元。根据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农民购买此款洗衣机可以得到236.34元的财政补贴价。与商场打折价比,相当于胡先生还是多花了87元。
据调查,胡先生购买时未明示自己的农民身份,店员也没细问,因此导致此纠纷。工商部门认为,商家在销售家电时没问清楚消费者身份,而给予赠品是商家的促销行为,政策和促销不具有可替代性,商家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向相关部门报送享受财政补贴的家电销售信息。
经过调解,商家日前向相关部门报送了这台洗衣机的销售信息,消费者可获得家电下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