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6日消息:“家电下乡”受到农民和企业普遍欢迎,但在一些地方,由于购买、补贴等具体环节不够方便,影响了政策效果。安徽肥西县一家电器经营部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记录簿上,1月12日至3月4日登记的37条信息中,只有6条显示“已补贴”,占16.2%。阜阳市目前仅有24台下乡家电补贴到位。
出现上述情况,主要原因是有关部门对如何方便农民考虑不足。如“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都封在包装箱内,农民必须先买电器开箱查看,才能使用卡号申请补贴。这个问题本来也不难解决,只要商店肯帮顾客把打开的包装箱再封好即可。遗憾的是,很少有商店能做到这一点,导致农民要先把电器运回家,再拿着标识卡去商店办理补贴。若是住在偏远地方,交通不便,往返路费就能抵消补贴。“家电下乡”是为了丰富农村市场,拉动农村消费,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但农民买家电时的不便反映出一些地方在落实政策时只考虑销售,没想到便民,结果农民缺乏购买积极性,销售也上不去,政策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前些年刚开始推行粮补政策时,也是在领钱环节让农民颇费周折。后来财政部门发明了“一卡通”,直接把补贴资金打到农民的银行卡上,既快捷又方便。这说明,有关部门只要在惠民政策的执行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多为群众着想,问题很容易就能解决。
在“家电下乡”产品设计上,生产商可以把申请补贴的必要信息印在包装箱外,让农民购买时一目了然。在购买环节,销售商可以利用集市进行家电展销,给正在农忙时节的农民节省时间。或者干脆将补贴款直接从中标价格中扣除,由财政部门和企业承担结算补贴,让农民即时享受优惠。
当前,汽车、摩托车等商品也陆续加入下乡行列,这些政策的核心就在于惠农补贴。有关部门应该在“家电下乡”的基础上多考虑一些便民举措,提高补贴发放效率,让农民少折腾。只有这样,这些活动才能让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