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市北区了解到,新疆路高架桥拆迁项目将于21日正式公示,涉及居民1500多户,为了防止出现为领取选房顺序号连夜排队的现象,市北区首次推行摇号方式发放选房顺序号,对前三天交房的居民实行统一摇号 ,确定选房顺序号。
拆迁分南中北三片进行
据介绍,新疆路高架桥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成后将与海底隧道和跨海大桥连接,形成城市交通主动脉。该工程南起上海路与冠县路路口,与正在建设的快速路三期相接,沿冠县路、新疆路、渤海路向北,跨越普集路铁路货场,与已建成的杭鞍快速路相接,工程全长3.5公里,沿线涉及拆迁的居民达到1500多户。
鉴于项目拆迁时间紧、户数多,市北区特意选择了3家拆迁承办单位,分成南片、中片和北片三部分进行施工,其中南片拆迁范围:冠县路105~141号(单号)、上海路67~71号(单号)的住宅以及海关、港务局辖区,拆迁承办单位是青岛恩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片拆迁范围:主要是冠县路143~163号(单号)、新疆路1~17号(单号)、大港纬五路1号、杭州支路4号、杭州支路9号等。拆迁承办单位是青岛永泰拆迁代理有限公司;北片拆迁范围:新疆路8~12号(双号)、渤海路2~22号(双号)、渤海路5号、普集支路28号和铁路辖区等。拆迁承办单位是青岛市政工程动迁有限公司。
拆迁具体详情今起公示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规定,住宅房屋拆迁采取异地提供安置房源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拆迁补偿方式。非住宅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定位方式为二次定位,选择房屋的居民,按照选房先后次序选择房屋,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65㎡以下的被拆迁人,选择华阳路百洋制药厂项目和采菊苑房屋两处房源的,需在该房源建筑面积100㎡以内的套型进行选择,在二次定位时实际安置房屋价款与拆迁补偿金差额部分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相互结算。拆迁的具体详情21日上午开始将在三个片区进行统一公示。
居民如有疑问和困难可到拆迁现场办公室咨询和反映。
公示3至5天后就可交旧房
据悉,按照相关程序,公示之后将收集居民的意见,然后领取拆迁许可证,这样就可以交房了,如果一切顺利,大约在公示3~5天之后就可以开始交房。
此外,交房之后,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产权证(或公房承租单、测绘表、公房出售计价表)原件和 2份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 1份复印件,到所属片区拆迁承办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验房合格单10个工作日后,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本人或代为办理的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验房合格单到所属片区拆迁承办单位领取拆迁补偿协议,之后可持身份证原件和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到现场补偿款发放点或指定银行领取各项费用。
电脑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号
为了防止出现排队领取选房顺序号的事情再发生,市北区首次实行电脑摇号的方式,“摇”出选房顺序号。
此次拆迁将对选择房屋安置的居民,采用摇号与现场发号两种方式发放选房顺序号。具体方式是:在拆迁通告下发后,前三天交房的选择房屋安置的居民,工作人员将把身份材料统一录入到电脑系统中,在统一的地点和时间进行统一摇号,摇出几号选房顺序号就是几号,“按照以往的经验,大部分居民都能集中在前三天交房,这样剩下的居民就不多了,对于在拆迁通告下发三天后交房的选择房屋安置的居民,采取现场依序发号的方式。”市北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局长王凤田告诉记者,这种电脑摇号方式在青岛市拆迁项目中还是首次使用。(记者 王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