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辩称因政策调整 部分业主旁听庭审欲效仿
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 裴晓兰)央视主持人赵普再次拿起法律维权,以开发商逾期212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为由,将北京中集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昨天下午,宣武法院开审此案。与赵普情况类似的部分业主到庭旁听,并表示准备起诉。
>>赵普
迟212天 索15.3万
央视主持人赵普是宣武区太平街8号朱雀门小区的业主,去年曾因物业未公示小区广告收益的情况提起诉讼。昨天,他以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为由,与开发商对簿公堂。
昨天下午,赵普本人并未到庭。赵普的代理人介绍说,2006年9月,赵普与北京中集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朱雀门小区的房屋。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06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并在交付之日起720日内(即2008年12月21日前)保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逾期则按日计算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赵普如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去年7月22日,他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逾期累计212天。赵普称,因开发商的责任逾期取得房产证,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随后,赵普多次催要,并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但开发商一直未支付违约金,遂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支付延迟履行的违约金共计15.3万余元。
>>开发商
办证政策两度调整
庭审中,开发商辩称,因政府相关部门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延迟办理房产证,并非是其自身的过错,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的代理人拿出两份文件,作进一步解释。其中一份是2007年5月发布的《关于房屋权属登记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权373号)》,文件规定“存在楼外分摊部位的楼栋,房产测绘单位须在该楼栋及参与该楼分摊的楼栋全部竣工并经规划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房屋面积实测,并按实地测量结果如实出具《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实测)及《房屋登记表》”。代理人称,朱雀门是分期开发的项目,目前仍未完工,且存在楼外公摊面积,此文件导致房屋登记延迟。2008年6月,市建委又发布了《关于商品房开发项目房屋登记面积测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权545号)》,规定“申请初始登记的楼栋已竣工验收,其楼外分摊部位已建成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参与分摊的楼栋未竣工……可以使用未竣工房屋的预测面积数据”。政策调整后,才办下房产证。
对此,赵普的代理人称,对方出示的文件是复印件,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我要对我的当事人负责,需要庭下核实”。
法官表示,文件内容是开发商是否构成免责的焦点,因双方对证据有争议,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电话连线赵普
普通业主维权 千万别当八卦
记者:您在去年7月取得房产证,怎么在时隔近一年后才起诉?
赵普:近一年的时间里,有一个协调的过程。对方总是说,再等等,涉及的业主人数众多。
记者:您在博客里说“官司再起,我努力避免官司被关注”。这是出于什么考虑?是担心有人说炒作吗?
赵普:我不是担心有人说炒作。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案情简单,我希望大家用正常的眼光看待,而不是看公众人物在做什么,我的身份就是一个普通的业主,仅此而已。我不希望大家关注到不应该关注的层面,如果被当成八卦,这就很无聊。
记者:您上次起诉物业后,物业很快做了改正,这与您的公众人物身份有关吗?
赵普:不见得。我在起诉之前,和他们协调过,但对方不同意。
记者:小区其他业主对您起诉维权是什么态度?
赵普:一些业主知道后,都很支持,还有业主要和我并案。我告诉他们,自己的权利可以自己主张,大家不需要捆绑,或者谁傍着谁。我在博客里也说,我不是要代业主出这个头,“我的权利只有这么多,僭越就是非分了”。
记者:您对有类似遭遇的业主,有什么建议?
赵普: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争吵等不利于事情向良性方向发展。我自己的两次经历就是,与物业和开发商心平气和地沟通,沟通不成拿到公堂上说一说。另外,要注意保留证据。
■现场
同遭遇邻居请假旁听
昨天中午,记者在朱雀门小区遇到15号楼的良大妈,良大妈家的情况与赵普类似,房产证取得时间比约定的晚了近1年。良大妈说,她和开发商沟通过,但对方总是推脱,“晚上我和一些业主乘凉时讨论这个事,大家都很生气,那是白纸黑字约定好的,可我们小区没有业委会,不知道谁来起这个头”。听说赵普起诉后,良大妈说她非常支持。
休庭后,有七八个人围上赵普的代理人询问情况。张先生说,他们都是朱雀门小区的业主,“特意请假过来旁听”。张先生对记者说,他们正在准备诉讼材料,不管赵普的案子结果如何,他们也都会起诉,“赵普起诉是一个正常业主的做法,他比我们大多数业主法律意识强,所以早了一步”。
昨天,记者向到庭的开发商工作人员询问,与赵普情况类似的业主有多少,但对方未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