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十五条”的出台加大了楼市调控力度,近日,昌平法院受理了本市首例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房屋过户诉请解除合同的案件。
原告金女士是外地退休人员,女儿女婿都在北京工作,为了照看外孙来到北京居住。2011年2月11日,金女士看好了位于昌平区回龙观龙泽城铁边的一处房产。询问得知只要不贷款就可购买,金女士当天便与房主鲁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同时支付了定金20万元。由于金女士结婚证丢失需要补办,双方约定,今年4月份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
2011年2月16日,北京市颁布“京十五条”,金女士的情况属于禁购之列。金女士认为政策原因致自己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遂向鲁先生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其退还购房定金,遭到拒绝后,金女士起诉至昌平法院,要求鲁先生退还购房定金。
昌平法院已受理此案。
法官预测
四类房屋纠纷近期上涨
1.借名买房纠纷。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群,以具有北京户籍的亲属、朋友等人的名义购房,引发房屋产权归属纠纷以及合同效力纠纷。
2.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及履行纠纷。某些二手房在新政出台前未取得房产证,买卖双方签订了合同,等待取得房产证后办理过户,新政出台后,因买房人不具购房资格而无法办理过户。还有人无法办理贷款手续,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房屋价款。
3.劳动合同纠纷。一些非京籍员工对用人单位中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不满,致劳动争议上升;此外一些不规范的公司代办补缴社保的业务等,造成不真实的劳动关系,日后易引发特殊的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类纠纷。
4.“假结婚”不但具有较高的道德风险,而且有较高的法律风险,有可能在结婚、离婚过程中引发如涉及财产分割方面的新的纠纷。(记者王巍通 讯员卢志成尹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