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染发导致皮肤严重过敏,北京消费者刘先生将理发店告上法庭,近日,经北京市顺义区法院调解,理发店同意赔偿刘先生5000元。
2008年10月24日下午,刘先生到被告经营的理发店内染发,被告向其力荐一款日本进口染发剂。在未经任何测试的情况下,被告直接为刘先生染发。当时刘先生觉得头皮煞疼,但被告说没关系,一会就好。回家后,刘先生感觉头皮奇痒,第3天脸上就起了很多大疙瘩且瘙痒加剧,到医院治疗后症状未见好转,身上的疙瘩越来越大。后经北京协和医院诊断为染发过敏,让其将头发全部剃掉。刘先生说,治疗期间我痛不欲生,脸上、身上留下了大片黑色素,至2009年2月仍在治疗过程中。
刘先生认为,被告未经过敏测试就对自己使用新产品,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身体伤害,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20000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9898元。《中国质量报》
曾祥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