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诉、打假维权网络平台
315投诉网|中国质量万里行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曝光台 > 其他 >

美容公司拔罐失误烧伤顾客赔七千元

时间:2011-06-22 00:00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
  

  本报讯 拔罐减肥过程中被烧伤,赵女士将某美容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记者近日获悉,经北京市二中院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2010年8月20日,赵女士在某美容公司处接受拔罐减重时,由于该美容公司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酒精火焰引燃一次性床单,将赵女士双下肢等部位烧伤。后赵女士在医院住院治疗16天,花1.6万余元医疗费。

  同年11月,赵女士起诉至一审法院称,美容公司的侵权行为给自己大腿留下大面积疤痕,导致自己今后不能穿短裙,并造成自己原定的婚礼不能按期举行,给自己造成极大精神痛苦。要求判令美容公司赔偿医疗、护理、误工、交通等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万余元。

  美容公司辩称,其已赔偿了赵女士部分医疗费用。赵女士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同意支付;主张的护理费,因护理人员没有实际工作,故不同意给付;主张的误工费,因其不能证明其扣发工资金额,故不同意给付;主张的交通费,因其住院治疗,故同意支付复查期间的交通费;主张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不充分,不同意给付。

  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美容公司赔偿赵女士医疗、住院伙食补助、交通、医疗等费用共计4000余元的判决后,赵女士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和双方多次沟通及释明法律规定,促成双方达成了美容公司一次性支付赵女士7000元的调解协议。

  本栏目稿件由本报记者曾祥素采写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