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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1.88亿灾后重建资金违规使用

时间:2011-06-17 16:37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第4号)

  1404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及审计调查结果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公告)

  2010年6月至11月,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先后组成2360个审计组,派出6737人次,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展了第四批跟踪审计,共审计和审计调查了总投资为2808亿元的8069个项目。其中,审计署对总投资为1130亿元的140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现将审计署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展总体较好

  审计结果表明,四川、甘肃、陕西3个受灾省和20个对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下同)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不断加强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

  (一)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进展顺利。截至2010年10月底,灾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已基本完成,大部分灾区城镇居民住房、学校、医院等优先建设的民生工程完成情况较好,城镇主体功能基本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学习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经济发展明显加快。

  (二)项目建设管理较好。灾区各级政府和对口援建省市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审计的116个重点项目基本都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大多数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实行了招投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总体较好。

  (三)资金管理比较规范,使用效果较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不断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规范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积极办理工程资金结算和竣工验收。已完工程顺利移交了资产和档案资料并投入使用,有效地发挥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经济效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跟踪审计和调查的1404个项目1130亿元规划总投资中,审计发现有36个项目、16个施工单位和11个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规的问题(详见附件)。

  (一)36个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些项目存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未获批准先行建设,未组织环境影响评估、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规模或建设内容,未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以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仍未办理新征用土地手续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未经批准就先行建设问题,有关建设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注意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对未组织环境影响评估问题,有关建设单位组织补办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问题,有关建设单位补办了相关许可证;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规模或建设内容问题,有关建设单位已经或者正在按照规定,报初步设计原审批单位审批或者重新申报项目;对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未办理征地手续问题,有关建设单位正在补办征地手续。

  2.有些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或者以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评标不规范等招投标方面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修改完善了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并表示今后注意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规范操作;有的建设单位对中介机构进行了公开招标,初步建立了中介机构库;有的灾区政府发文要求所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3.有些项目存在前期工作不充分、施工中设计变更多、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或者扩大建设规模、多结算工程款等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投资超概算2.7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相关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投资控制,有关建设单位已经或准备就实际投资超概算问题,向原审批部门或上级部门呈报投资增项和相关设计变更申请,向概算原审批单位申请调整概算,多结算的工程款已被扣减。

  4.有些项目存在建设资金未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入账、财务核算不规范、违规安排使用、挤占挪用以及侵占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1.88亿元。如甘肃省文县政府未按规定报省政府批准,自行将应补助企业的8083万元中央重建基金,改为设立工业发展基金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金,以无息借款的方式借给企业使用,截至2010年11月底,除将160万元资金以无息借款的方式借给中寨纹党产区代元有限公司使用外,其余7923万元闲置在县财政局。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已经按照规定收回或者正在按照规定收回违规安排使用、挤占挪用和侵占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对甘肃省文县政府未经批准调整中央重建基金使用用途问题,文县的上一级政府陇南市政府已经向省财政厅上报中央重建资金使用调整方案。甘肃省财政厅经省政府同意已于2011年1月28日批准了该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

  (二)16个施工单位存在不按规范操作、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转包工程等问题。如甘肃省文县尚德镇任家坝村经村民大会讨论,62户重建户中有51户选择统一建设住房。经该村重建领导小组同意,上述51户统建住房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委托给无施工资质的桑繁荣个体施工队施工。施工中,没有规范的设计施工图,没有聘请工程监理,钢筋、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未经报批验收就投入工程使用,施工队未按规范施工,擅自按照村民要求增加房内高度,增加墙体负重,致使已建成的44户房屋出现墙体裂缝、地基下陷等质量问题。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后认为该工程房屋安全性为C级,不符合抗震要求,需加固维修后方可入住。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理,对有关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了处罚,并对存在的工程质量缺陷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修复、拆除返工等补救措施;有关建设单位责成施工单位终止了违规转包合同,并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任家坝村44户统建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审计署发现后立即向尚德镇政府指出了该问题,并于2011年1月11日向文县政府发出审计情况通报。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派出由纪检、发展改革委、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赶赴文县核实问题,处理有关责任人。文县人民政府决定自行筹措资金对44户有质量问题的房屋进行拆除重建。除1户自愿维修加固外,其余43户房屋已全部拆除,目前正在重建过程中。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撤销党内职务、党内警告、行政开除、行政记大过等党纪政纪处分。部分人员因涉嫌经济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桑繁荣已由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三)11个监理单位存在对有关项目未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场执行监理任务,监理日志记录不详实,监理资料不完整,关键工序没有进行旁站监理,监理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已指派专人加强工程监理,有关监理单位已经或正在补齐缺失的监理资料,规范材料进场报验和抽验程序以及旁站监理工作;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清理,重新计算。

  正在整改的事项,审计署将在下一阶段审计中继续跟踪,并适时公告最终结果。

  3个受灾省和北京等20个对口支援省市审计机关的跟踪审计结果,将由各省市审计机关分别向社会公告。

  附件:

  36个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截至目前的整改情况
1 四川省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异地重建项目 1.实际建设面积211285平方米,比可研报告批复建筑面积176758平方米,超出34527平方米。 该项目为灾后重建规划项目,根据四川省教育发展规划,该学校拟由专科升为本科,实际建设时增加了教学楼和宿舍楼建筑面积,造成建筑面积超出原可研批复的建筑面积,超面积建设部分资金自筹解决。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非常重视,正在按照规定对超面积建设问题补办手续,报有关部门审批。
2.收取的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5744.23万元未在基建专户缴存,履约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也未按规定冲减建设成本。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将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全额缴入基建专户存放,履约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规定冲减建设成本。
2 宝天高速公路陕西段 该项目已于2009年9月建成通车,尚未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累计完成工程投资29.14亿元,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27.43亿元,超出1.71亿元。 该项目为地震前批复项目,地震中受损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因前期准备不充分致使设计变更多、灾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投资增加。审计指出后,宝鸡市交通局已按规定上报陕西省交通厅批准设计变更,增加投资1.42亿元。
3 甘肃省成县红川酒业公司6000吨白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1.在初步设计报告未批复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新征用土地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 该项目为灾后重建规划项目,因重建时间紧,在初步设计报告未批复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程序正在按照规定抓紧办理。因该项目已经建成,无法重新招标,建设单位表示认真吸取教训,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
2.6000吨白酒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采取议标方式承包给甘肃第六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
4 甘肃省成县垃圾处理场 未经过招投标,直接指定勘察、设计单位。 该项目为灾后重建规划项目,因重建时间紧,未按规定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投标。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无法对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建设单位表示认真吸取教训,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
5 四川省崇州工业园 成都市兴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挤占征地拆迁补偿资金88万元。 审计指出后,崇州市监察局进行立案调查,对责任人员给予了行政处分,挤占的88万元已经归还原资金渠道。
6 四川省崇州市街子镇历史文化名镇 1.省道106线崇州街子古镇绕镇段工程无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 该项目为灾后重建规划项目,因重建时间紧,未按规定编报初步设计和概算、未招标先施工。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建设单位正按照要求补报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同时责成招投标主管部门认真整改,在今后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规定。
2.省道106线崇州街子古镇绕镇段1915.64万元工程未实施招标,先组织施工单位施工。
3.成都市琉璃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将该项目4445.98万元中央灾后重建资金及时登记入账。 审计指出后,该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4445.98万元中央灾后重建资金登记入账。
7 四川省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恢复重建工程 1.矿车、天井钻机等7批设备采购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合同总金额1220.77万元。 所购设备为该公司灾后恢复生产所需。审计指出后,该公司专门召开了专题会,修订完善原有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并表示今后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执行,规范操作。
2.挤占灾后重建资金87.03万元。其中,列支地震前2008年5月5日入库的购置固定矿车支出37.12万元、列支地震中损毁报废的固定资产49.91万元。 四川省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已按照规定,将挤占的87.03万元资金全部归还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专户。
8 甘肃省道205线江洛至武都段 在建设过程中,应地方政府要求,将武都北出口3.8公里路基宽度由原设计8.5米增加至12米;成县过境段650米路基宽度由原设计12米增加至18米;上述两项合计增加投资1723.24万元。 该项目为灾后重建规划项目,甘肃省交通厅已责成该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筹措资金保证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投资,并严格按照设计的规模和标准建设,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 四川省广元市八二一中学 规划投资8244万元,广元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投资9109万元,超规划投资865万元。 审计指出后,广元市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项目实施中因规划时间紧出现的漏项增量重新进行了审定,广元市发改委已对该项目投资计划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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