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李东华
家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当有一天,有人拿着你家的房门钥匙,突然闯进家中,你有何感想?
6月12日下午,住在锦和路99弄绿城小区某幢2楼的长先生,就被带客上门看房的房产中介吓出一身冷汗。他很是不解,自已已租住该屋近3个月,为何中介还会有自家的钥匙?房东之前挂在另一家房产中介的房源,为何钥匙会出现在这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手中?究竟又有多少房产中介配了钥匙?当家中没人时,家里又被私闯了多少次?
晨报记者调查发现,和“黄牛”一样,房产中介行业也像一个江湖,自有其生存规则,或明或暗。 “房源共享”即是其中之一,中介公司业务员私配钥匙也已成普遍现象。
中介看房私配钥匙开门
6月12日下午2时30分,刚出差回家的长先生卧在阳台上闭目休息。朦胧中,他听到门外有人说“房间到了”。带着疑问,长先生准备主动开门看看情况,可未等他伸手拉门,就听到门锁传来异响,他一哆嗦,门被推开了,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只见门口站着3名穿西服的年轻男女及一对约50岁的夫妻。
瞬间的惊吓过后,长先生马上追问对方:“你怎么有我家的钥匙?”几名业务员见到还穿着睡衣的长先生,似乎意识到造成的误会,脸色由白变红。其中一名业务员表明了身份,原来他们是某房产中介的业务员。
长先生报了警,警察表示这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只能从中调解。调解后,该房产中介公司经理希望长先生更换门锁,并愿意承担相关费用。“这是中介公司自己犯下的错,为什么要我更换门锁来配合对方?”长先生对于该经理的建议非常反感,希望对方能把事情调查清楚,还自己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当天下午6时及第二天下午3时,长先生出门后回家均发生自家大门敞开的情况。他怀疑这也是一些中介公司的行为。
房主称当初挂牌另一中介
该栋房屋的主人焦小姐介绍,她是在2010年5月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将房屋在其旗下中介挂牌出租,且只交了一把钥匙给了对方。今年3月,在业务员的陪同下,她与长先生签订了房屋出租合同,并拿回了当初所交钥匙,同时要求对方注销挂牌房源。为何并非焦小姐挂牌的地产中介业务员手中会出现钥匙,她同样很疑惑。
地产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经初步调查,长先生家的钥匙是一位姓何的业务员所配,该业务员之前可能是焦小姐挂牌地产公司的员工,随后再转到他们公司工作,并已在今年3月离职,目前联系不上其本人,具体情况尚无法确定。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已就此事给长先生带来的麻烦表示道歉,并愿意承担更换门锁的费用及对长先生进行适当补偿。
类似情况中介都推卸责任
无独有偶,去年8月,秦先生准备将手上闲置的一套房屋出租,联系到房产中介后签订委托合同并交付钥匙。但由于租金过高,一直没能租出。 11月份,他决定将房子收回自住,与中介公司取消委托取回钥匙。今年2月某个早晨,正在卧室睡觉的秦先生突然被客厅里传出的对话声惊醒。“屋内闯进小偷了?”秦先生下意识地准备报警,正拨打电话时,卧室门被推开了——挂着中介胸牌的房产业务员出现在门口,秦先生几乎气晕过去。
去年年底,李小姐将锦绣路上一套住房通过中介挂牌出租,并将钥匙交给对方保管。 2个月内没有出租成功。一天,李小姐路过锦绣路,她想到屋内拿把雨伞。打开房门后竟然发现卧室内传出一个男人打电话的声音。“房子没租出去,怎么会有人?”带着忐忑的心情,她轻轻靠近卧室,透过门缝,看到了一名地产中介业务员正躺在床上且只穿一条内裤。
两位户主最后都选择了报警,但地产中介公司的说辞几乎一样,把责任推到已离职的业务员身上,最终两户主只能选择更换门锁。
葛师傅是锦绣路上的一名锁匠,当长先生通过物业公司找他更换门锁时,他手上还有2单活,都是长先生所在小区业主当天要他换锁的。葛师傅笑称,房子如果在中介挂过号,还是第一时间换把锁,这样安全也省事。
■晨报调查
现象1、怕房源被同行抢走,甚至私换房东门锁
张先生从事房产中介工作近十年,从当初的业务员做到现在拥有4间门店的小老板。对于记者质疑中介行业中私配钥匙、房源信息管理混乱等疑问,张先生直言,中介行业此类情况很常见,主要原因是行业目前不景气,一些大的中介公司业务量均急剧下降,小公司更是难以生存;公司间还存在恶性竞争。公司要生存,自然就会给业务员加压,除要求业务员每天需拨打规定数量电话外,也会看业务员手中能拿到多少钥匙来衡量。业务员要有好业绩,自然就会有人乱出招,出乱招。
张先生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中介公司都会订一本“好邻居”杂志,这上面会有各中介公司收集的一些新房源信息。当有客人找到A中介想看一套房源,但房源在B公司手中,业务员会通过押金的方式从B公司手中拿到钥匙。如果成交,两家公司平分利润;如果不成交,业务员将钥匙归还B公司前,就有可能私配一把钥匙。如果他再通过房源邻居处获得房东的信息,那该房源就是自己的了。
“公司、业务员之间为抢得更多资源,很多怪招都会出。如业务员私配钥匙后,怕房源被别的业务员抢去,甚至会将房东的门锁私自换掉。”张先生说,从事房产中介的业务员跳槽情况非常频繁,一换东家,手上的资源自然就到了新东家,加上信息不及时更新,造成带人去看已卖掉或已出租房子的情况就很普遍了。
现象2、中介人员假扮客户“套盘”,最终共享房源
和“黄牛”一样,房地产中介行业也像一个江湖,自有其生存规则,或明或暗。“房源共享”即是其中之一。这一潜规则,折射出从业人员的流动性困局。
所谓“铁打的‘楼盘’,流水的业务员”。圈内人说,相当一部分业务员在一家公司里通常只能待短短几个月。其间,如果没有一单成功的房屋买卖,他们就会离开,“道理很简单,没有成交,哪来钞票;没有钞票,何谈生活。这里,毕竟是大上海啊。”
离开之际,不少人会将手头已有的房源带到下一个东家。带不走也没关系,因为在这个行业里,还有他们的同事、同乡、朋友等熟人,可以互通有无。因此,一个楼盘、一套房源刚推出,马上就会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迅速共享。对此,有媒体曾以“串生意”一词形容。
有“房源共享”,必然有“房源争夺”。从业时间一长,不少人打起小算盘,往往藏着掖着一套或几套优质房源,当作“独门暗器”,拒绝向任何同行透露。
可是,“纸包不住火”,上述消息一旦走漏,就会有其他中介假冒客户打电话询问楼盘位置、价格等信息,最终拿到房源。在业内,这招叫做“套盘”。
从“房源共享”到“房源争夺”;从“捂盘”到“套盘”,对客户而言是个人信息的流失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类骚扰电话。
现象3、中介公司向持证者租证,租赁费5000至15000元不等
在私配钥匙、房源争夺的背后,折射出房产中介的鱼龙混杂。
张杨路上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告诉记者:“店里有12名业务员,仅2人有纪经人资格证,虽然自己没有证书,但这并不影响我为客户服务,当双方意向谈好后,自然就会有具有资格证的人来与客户签合同。”
记者随后走访多家中介公司,所遇情况基本一致,平时带客户看房的业务员多数都是无证人员。
另一位从事房产中介的资深人士透露,注册一个房产经纪公司(中介所)仅需2张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分支机构则需1张即可。根据相关规定,签合同时要求有证人员签,其他无证人员主要从事带人看房、促进成交等辅助性工作。然而,一些中小中介因业务扩张需求,急需足量的房地产经纪人证进行注册,于是中介市场就催生一种“租证业”,即有需求的公司向一些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租赁证书进行注册,每张证支付5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租赁费,但实际上持证人与这家公司可能没有雇佣关系。“目前,房产中介的经纪人主要靠佣金获取收入,而无证人员又占到从业人员的大多数,一边是高佣金的诱惑,一边是没有经过备案和整改培训的无证从业水准,这就为不良中介及经纪人不择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埋下诸多隐患。”该资深人士说。
■专家观点
私配钥匙是侵犯私人财产
上海市经纪人协会工作人员说,中介机构肯定没有私配钥匙这样的行规。如果业主能够出示证据,证明已收回钥匙,那么房产中介无权私配钥匙,更别提带人看房。如果房产中介真如业主所说做出私配钥匙的事,属于侵犯私人财产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新闵律师事务所贺强律师介绍,他每年都会受理数十件有关客户与中介的纠纷案件,在这类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中介经纪人欺瞒客户,故意隐瞒影响交易的重要信息,或对有特定需求的买受人风险提示不够造成的。
如长先生这个案例,业主把钥匙交托给中介公司,双方就构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因业务员擅自将钥匙出借并造成财产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因工作人员的擅自闯入行为给其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业主可以要求中介给予赔偿。
在现有条件下,租房者如何保障自己权益呢?贺强认为,租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查看中介公司是否缴纳保证金,可从经纪人协会网站查询,如果该公司在交易中出现不规范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可用于先行赔付,这样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性更大一些。另外,签订合同时租房者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要求中介方由具有经纪人执业资格或两名经纪人协理的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