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12个月的饮料,生产日期为2010年3月17日。重庆晚报记者 贺怀湘 摄
23瓶过期饮料全买了
昨日下午3时,记者陪同田先生来到位于江北区洋河路的沃尔玛超市调查。
田先生没有去找超市主管部门,而是径直走向卖饮料的货柜。他将货柜上一种叫“尖叫”的植物饮料拿出来看,每瓶的生产日期都是2010年3月17日。他一口气将这些饮料全放进购物车,结账出来,一共21瓶。
他拿出一瓶“尖叫”说:“你看,这就是过期的饮料。”重庆晚报记者见瓶子上方印着“生产日期:20100317”,瓶子下方印着“有效期:12个月”。那么,这些饮料应该在今年3月17日就到期了,已经过期5天。
已经过期的饮料,为什么还要全部买下?“为了不让粗心的顾客买来喝。”田先生说,他以为沃尔玛超市九龙广场店出了过期板鸭事件后,他们会加强管理,没想到还有这么多过期饮料摆在这家超市柜台上。
田先生说,前日下午6时,他妻子叫他到超市买孩子用的湿巾,他从北滨路开车到这家超市,除了湿巾外,他还买了两瓶“尖叫”。回家后,他拿出饮料准备喝,并看了一下生产日期,这才发现过期了,他没敢喝。
曾经喝过过期饮料
“我喝饮料前都会看一下是否过期。”田先生说,为什么这么仔细呢,因为5年多前,他喝过过期饮料。
田先生说,2005年4月20日,他在南坪某大超市买了5箱饮料,回家后没看是否过期,开瓶就喝,发现味道不对。仔细一看,该饮料已经过期48天。他检查买的5箱饮料,其中两箱过期。他当时很气愤,就向媒体投诉。“当时经过媒体和工商部门帮助,妥善解决了,从此我喝饮料就要先看是否过期。”
记者在网上搜索到了田先生所讲的报道。田先生说,向媒体投诉,一是希望对不良商家曝光,二是希望提醒其他市民注意。
当场获得10倍赔偿
昨日下午,田先生推着装着过期饮料的购物车,拿着两张购物小票来到洋河路沃尔玛超市客服中心。
自称超市食品部经理的王正,闻讯来到客服中心。他将饮料一瓶一瓶拿出来查看,发现都是过期的,之后,他又看了田先生的购物小票,将田先生叫到办公室了解情况。
下午3时30分左右,该超市副总刘亮也来到办公室。他询问了田先生有没有走出超市等情况后,表示去调查情况。下午3时42分,田先生说他等不及了,有事要离开,推着过期饮料往超市门外走。这时,刘亮、王正等人出来,见田先生要走,刘亮对着田先生的背影大喊:“回来,我们给你处理了,10倍赔偿。”然后,他交代前台工作人员给田先生办理了赔偿手续。
田先生一共买了23瓶过期饮料,花了55.2元,工作人员赔偿给他552元。
过期饮料为何还在卖
为何出现过期饮料呢?记者带着田先生的疑问询问刘亮。刘亮看了记者一眼,转过头对超市工作人员说:“先处理了,先处理了嘛。”
“仓库还有同样的过期饮料吗?”记者多次询问,刘亮都没有回答。最后,记者说:“也许你还没调查清楚,要不留一个你的电话号码,等会儿打电话询问?”刘亮以“我们店里的人都是不接受采访的”为由拒绝了。
记者临走时,超市客服中心一女工作人员说,按规定超市每天都要清货,这次不知怎么疏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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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先生将21瓶过期饮料全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