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赔偿协议
一场车祸来得太突然,事故后仍安然的尹小姐吓出一身冷汗。然而惊魂未定,怒气又生。交通事故现场,交警判断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车祸发生,但汽车厂商在赔偿额度不断缩水情况下,还让她签保密协议,附带必须承认是自己驾车不慎造成,而非质量原因。
事故发生在2010年3月19日上午,尹小姐驾车从淮南阳光国际城出行至洞山路路口行驶。当时时速约30公里/时。在10时20分左右,车子突然方向失灵,撞向道路左边护拦。尹小姐说,幸亏当时没有后车,否则发生追尾,后果不堪设想。事故发生后,尹小姐分别向交通警察与保险公司报警和报险。经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田家庵一大队现场勘查、拍照证明,该起事故是车主驾驶车辆的“左前轮突然脱落导致方向失控”所至,属交通意外事故;尹女士所购买的阳光保险财产保险公司亦进行了查勘、拍照,认为该起事故的发生是车辆的质量问题,不属保险理赔范围;
为了核实事故真实原因,尹小姐还特别请中保保险公司理赔科专业人员进行判断。理赔科人员说,从断裂的“左悬挂”的断面上审视,其材质是较铸钢廉价的球墨铸铁,断面的灰色片絮与晶体状颗粒证明,该挂件由白口铸铁经热处理进化为球墨铸铁的过程中,时效处理不够,金相组织变化不均,内应力未能消失导致其断裂,证明该车存在潜隐患的发现,确实存在危及车主人身安全的缺陷。
尹小姐说,买车时真不会想到车会因质量问题发生事故。她说,2009年初,她到“安徽淮南中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田4S店)”选车时,销售人员向她力荐东风本田公司08版思域轿车,理由是该车属国家免检车辆,质量过硬且技术一流,在同类车型中是耗油量最低等等若干好处。并承诺该车享有整车2年,6万公里质量三包的售后服务政策。在4S店的“热情接待”下,购买了一台东风本田公司生产的“塔夫绸白”色DHW7180(CIVIC1.8) 思域轿车,并签署了销售合同。
事隔一年,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故。然而,让尹小姐气愤的还不是质量事故,而是厂商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她回忆说,为了保护好爱车,她都定期到4S店做检测和维护。想不到这样的事还是发生了。故事发生后,向厂家和4S店进行了投诉,但投诉后厂家竟没有任何反应。之后,不得己向法院起诉赔偿。因没有找到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的车辆事故检测单位,法院一直无法下达判决结果。在等待结果期间,东风本田4S店试图与尹小姐协商赔偿方案。方案中明示,赔偿金额11万,后来又降至8万。除金额外,协议中还附带尹小姐需承担保密责任,同时承认事故并非因质量问题引发。尹小姐说,钱多少都无所谓,保密也可以,为什么我要承认非质量问题引发的车祸。首先,经多方认定,肯定是属于质量问题引发事故;其次,如果这样签署合同,赔偿性质岂不变质?
收到尹小姐投诉,投诉办立即与本田公司取得联系。时间过去几个月,仍未见本田公司的任何回复。在此投诉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尹小姐的遭遇不能说明个人运气不好,更多看到的是厂商态度和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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