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替加色罗各类制剂,其中包括“泽马可”。截至6月12日15时,上海的汇总已结束,目前已代为封存2100多盒相关药品,将由生产企业负责收回。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6月8日发出《关于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马来酸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7]323号)。因近期,美国、加拿大等国暂停了马来酸替加色罗在市场的销售。马来酸替加色罗在我国临床主要用于女性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缓解症状的短期治疗,相关研究资料表明,使用马来酸替加色罗在治疗中存在增加心血管缺血事件的风险。国家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品种国内外监测、研究资料进行评价和论证,专家认为,根据目前的研究资料,对部分患者,使用该药的风险大于利益。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局决定暂停马来酸替加色罗各类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上海市食药监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向2100余家药品批发、零售单位、近700家医疗机构发出通知,要求汇报替加色罗所存数量。经过4天调查,258家药品经营单位和78家医疗机构表示存有该类药品。
上周五,生产“泽马可”的制药公司—————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正式启动了退货方案。即日起至2007年9月8日,该公司收到患者退货后,将对符合退货要求的药品进行确认登记,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尽快支付药品退款和患者为此支付的邮资。患者退货可咨询服务热线8008101555(24小时专人接听);医院、药店等单位的库存可退回至进货的医药公司。另外,由于“泽马可”是处方药,其已向各大医院相关医生发信,暂停开出处方,同时建议医生对正在用“泽马可”治疗的患者,用其他方法治疗。
据悉,“泽马可”在2004年8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用于治疗65岁以下男性和女性的慢性便秘,主要用于女性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缓解症状的短期治疗,包括腹痛、腹部不适、胀气、便秘等症状。市场上销售的“泽马可”规格一般为6mg/片×10片,属于处方药,价格每盒约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