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文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对加替沙星制剂不良反应的监测。截至目前,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尚未接到加替沙星引起血糖异常的自发不良反应报告。
由于加替沙星可能会引起血糖异常的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加替沙星制剂说明书中增加警示语。这些警示语包括:“本品禁用于对加替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糖尿病患者禁用。”
今天上午,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文民博士表示:“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接到过不少由加替沙星引起的不良反应报告,主要包括皮疹、消化道、过度兴奋等不良反应报告,但还没接到过有关因使用加替沙星而引起的血糖异常的报告。”
据了解,加替沙星是一种抗菌药物,使用广泛,主要用于治疗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感染等疾病。根据现有资料,加替沙星引起血糖异常的相关性较明确,且在糖尿病患者中发病率相对较高,会引起血糖异常不良反应,尤其是低血糖症。如不及时停药治疗,后果较为严重,甚至危及生命。
杜文民博士提醒市民,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不能使用加替沙星,因为加替沙星可能影响骨骼生长和生长发育;另外,服用降糖药和患有糖尿病的老年人,如使用加替沙星,要特别当心;不当使用加替沙星,还可能引起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精神异常等。
目前,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已开始密切加强对使用加替沙星可能引起血糖异常的监测。同时还提醒相关患者和医生,如果服用该药,应密切监控血糖,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