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女士庭上称,自己怀孕后,九个月的产检每次都是在渝中区某3甲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告诉她孩子一切正常,可以选择自然生产。但2007年12月16日,她在该医院分娩时,还是出现以上问题,造成孩子头围58cm,比正常儿童大了10cm以上,孩子目前体弱多病,院方应负全部的责任。
医院代理人辩称,此事现在正在鉴定,医生在检查和孕妇生产过程中均是按照相关流程操作,没有违规行为,医院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孩子才一岁半,就住院6次,门诊多达70次,已花了5万多元。”邓女士在庭审后伤心地说,目前,孩子最少需要两人看护,与同龄的孩子相比,反应迟缓,右耳有听力障碍。
此案将择日继续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