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四川省内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本报昨日A 12版报道的“四川内江一活人 被送殡仪馆冷藏”一事作出通报。通报称,由两家医院出具的两份时间不同的死亡通知书,其出具的过程与真实性均可确定,但张厚明的死因及医疗机构的抢救行为是否存在问题,尚需做尸检分析、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鉴定确定。
张厚明家属昨日对此未发表意见。
同一个人,两份死亡通知书
昨日,四川内江市政府与张厚明家属就善后事宜继续协商,双方的分歧仍集中于针对张厚明的两份死亡通知书是否相互矛盾。
内江市卫生局副局长罗仁福表示,9日2时30分,卫生局曾组织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对内江市“120”急诊救援中心、内江市中医院、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接出诊及伤者医疗救治情况进行调查,认为两份死亡的判断过程及真实性无误。
第一次宣布张厚明死亡的报告出具于8日16时31分22秒,为内江市中医院急诊救护人员出具。医护人员检测张厚明心电图显示为等电位线。据此,现场医护人员诊断为:呼吸心跳停止;脑挫裂伤?脑出血?颅底骨折?(编者注:原始报告写有这3个问号)并向现场交警宣布张厚明已经死亡。
第二份死亡通知发布于8日20时14分,为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出具。死亡通知书上说,伤者送至第六人民医院后,医护人员予以肾上腺素、阿托品、可拉明等救治,但伤者呼吸心跳停止,送达医院后继续抢救,20时14分宣布临床死亡。
需要说明的是,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是当日19时18分在内江市青龙山殡仪馆开始对张厚明急救,即张厚民第一次被宣布死亡两小时47分、在其已经被送到殡仪馆并装入冰棺之后。出诊医生现场检查发现“伤者呼之不应,测得体温36.8摄氏度,呼吸18次/分钟,脉搏74次/分,血压124/82m m H G”。
内江市卫生局对此表示,内江市中医院、六医院两家医院120救护车在不同的时间内接诊到同一病人,在不同时间宣布患者死亡,“我们也是没有经历过”。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内江市卫生局初步的意见为,死者张厚明属特重型颅脑损伤,张厚明的死因及医疗机构的抢救行为是否存在问题,尚需做尸检分析、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鉴定确定。
政府表态:成立调查小组 建议做尸检
尽管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是内江市政府还是表现了“高度的重视”。内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涛昨日表示,“1·8”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宣传、卫生、公安等部门和相关区政府领导参与的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根据调查结果,对于张厚明的两份死亡通知书以及家属对此的怀疑均表示认同与理解,但是最终的结论需要对死者做尸检,以确定死亡的原因与时间,进而进行责任的认定与赔偿,“届时,该赔偿的赔偿,该追究刑责的追究刑责”。
对于张厚明家属提出的152万余元的赔偿,领导小组表示无法认可,这与“中医院可以接受的结果差距较大”。同时,建议张厚明家属提出做尸检分析,“本市、本省或者外省的鉴定机构都可以。”
另据了解,内江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事故也在做相关调查。对于8日凌晨发生的“抢夺尸体”事件,一名交警负责人表示,这是警察在依法行政,“按照规定,因交通等意外事件死亡,死者尸体必须存放于有资质的地方进行保存,可以不征得家属的同意”。其透露,张厚明的尸体目前保存于内江市青龙山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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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救专家黄纪坚教授说,临床死亡要同时满足如下5个条件,由专业的医生进行确认。这5个条件分别是:意识丧失;瞳孔放大;动脉脉搏消失,比如易触及的颈总动脉;呼吸停止;心电图等变线,即用心电监测仪测出来心电图呈一条横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