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从湖北省南漳县消委会办公室获悉,经过五个多月的艰难寻觅,该县工商局和消委会终于将推销按摩床致人病情加重损失数万,又异地隐匿的商家找到,并最终促成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12950元。
2008年7月,家住南漳县城关镇某社区居民陈某,年近50岁,因患有比较轻微的颈椎病,经人介绍,参加了东北来的朝鲜族人崔某在南漳城内开办的按摩俱乐部。治疗过程中,崔某声称该按摩床适用于颈椎、高血压、风湿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等疾病的辅助治疗,购买使用后,如果无效可以退款。见商家信誓旦旦,出于治病心切,陈某花12950元购买了一台温热治疗床在家治疗,并按照崔某的要求,每天使用三次。连续使用三个月后,感觉颈椎病有些加重,找到崔某咨询,被告知“这是好转的反应”。随后陈某按照崔某介绍的方法继续治疗。后来由于病情继续加重,不能下地行走,经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5-7节椎间盘向外突出…,建议手术治疗。经手术置换2节颈关节,疼痛消失,后恢复正常,花费医疗费8万多元。
出院后,陈某一方面对自己病急乱投医的草率举动后悔不已,另一方面又对经营者夸大疗效的宣传感到气愤,打算要求崔某退还12950元购床款,多少挽回点损失。可就在陈某去找崔某时,却被房主告知崔某已于今年年初退房搬迁到外地经营。陈某随即于2009年3月14日投诉到县工商局及消委,要求讨个说法。
接到投诉后,县工商局、消委立即对陈某反应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证实崔某设立的医疗器械经营部确属厂家授权代理,也经过县药监和工商部门核发了相关证照,是一家正规经营单位。但崔某于2009年2月8日晚退房后,将未售出的医疗器械以及生活用品全部搬迁外地,下落不明。
为了尽快找到崔某,县消委会采取多项措施,一直没有放弃努力。直到8月下旬,才通过一名原在崔某手下打过工的员工的妻子,获取了崔某的联系方式,得知其已经转移到湖北西南的一个县城,改做其他品牌的医疗器械生意。县消委同崔某电话联系,确认了销售给陈某按摩床的事实,并将陈某的诉求转告崔某,要求崔某到南漳县消委协商处理,但崔某却以种种借口企图推脱。
针对崔某的消极态度,县消委再次耐心做其工作,并强调:崔某是个体工商户,依法应当承担无限责任,即使不再代理这一品牌的医疗器械,但对其过去的承诺仍然要兑现,并依照有关规定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如果崔某拒绝配合处理该投诉,县消委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甚至将相关资料函告崔某现所在经营地的消费者组织,请求协助处理。
10月中旬,崔某终于答应委托经营原品牌按摩床的襄樊代理商全权处理。一个月后,代理商与陈某达成了提走按摩床,退还购床款12950元的协议。(湖北省南漳县工商局 敖光东 胡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