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SFDA网站讯 2009年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结合职能,积极为省政府深化医改工作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把做好医改工作作为落实“民生”大事来抓,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是制定本系统三年医改工作计划。根据中央、国务院的意见及省医改领导小组的部署,按照省局党组要求,制定了2009~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方案,并就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等9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医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制定实施药品集中采购“三个管理办法”。根据省政府办转发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的要求,经过半年来的多方调研,反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制定出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生产企业投标资质认定及管理办法》、《配送企业资质认定及管理办法》、《药品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分别对投标主体资质认定、配送企业的资质认定、配送情况监督等三方面工作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将这“三个管理办法”及时在网上公布。目前,已启动对配送主体的资质认定工作,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已陆续开始申报。
三是开展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课题调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工作,开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初拟了2010年~2012年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及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具体措施,为探索建立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