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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不买账“先诊疗后结算” 焦点问题在押金

时间:2009-10-13 07:52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高扩 郭静
  

  “先看病再交钱”?

  近日,卫生部选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试点“门急诊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此举引发社会热议。“先诊疗后结算”是不是意味着可以“先看病后交钱”?对患者和医院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吓坏了!”这是北京一医院外科医生许洪斌看到这一措施后发出的感叹。11日,在他看到“门急诊有望先诊疗后结算”的新闻标题后,在其博客上表示,“我们没有接到任何这样的通知,事先也没有听说有这样的改革。”

  像许洪斌一样起初感到惊讶的还有不少医生。据省内某三甲医院急诊科主任介绍,当时一看到“先诊疗后结算”,“还以为是‘先看病后交钱’呢。”待他仔细研究后才明白,“先诊疗后结算”原来是“借鉴住院患者预交押金的诊疗服务模式,病人每接受一次诊疗,信息系统就会自动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原来搞这种试点的目的是省去患者多次检查多次交费的问题。”他说。

  而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急诊外科主任桑锡光告诉记者,如果在急诊患者中实行先诊治后交费,这对医院和医生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如果患者诊治后拒不交费,医疗成本就会由医院来承担。

  据他分析,这个“先诊疗后结算”事实上还是“先交钱后看病”,只不过是患者先把押金存入特定账户中,看病时可以随时划扣。

  押金如何管理?

  需要医院建立先进的信息系统


  其实省内有些医院已经开始实施先救治病人然后再补交费用的方式。省千佛山医院门诊部主任刘新明告诉记者,对急诊中的危重病人,医院会先予救治,然后患者或者其亲属补交费用。但他同时坦承,实行“先诊疗后结算”目前条件还不成熟。

  刘新明表示,实行“先诊疗后结算”需要医院建立先进的信息系统,这一系统需要能统辖预约挂号、划价收费、住院、病房、药房、后勤管理等部门。

  不仅如此,如果患者在医院设立带有独立的信息识别码付费卡,卡上预付的资金合不合法、该如何管理?这还需医院和银行及银监部门协商。

  不交押金就不能看病?

  此举难以触动医患矛盾核心


  “最关键的问题是,看急诊时是先交钱还是先救人,但这个措施好像跟这个无关。”12日下午,记者在省中医以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急诊科随机采访了多位患者。他们大多表示,这个方式没有触动医患矛盾的核心问题,另外,对于先交押金,他们也不愿接受。

  甚至还有人称,“假如实行的话,那是不是就成了不先交押金就不能看病了?如果急着看病没带足钱,医院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见死不救了?”

  省城一三甲医院急诊科的一位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现在的大医院经过多年的运营,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就医流程模式,如果实行“先诊疗后结算”的服务模式,势必要改动医院的管理模式,这种“伤筋动骨”的举措将给医院的管理带来很大的挑战,因此不管出台什么政策,都要先考虑到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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