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医改方案,保障我国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卫生部27号印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
卫生部印发的这个方案规定,今年起,国家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补助对象是所有农业户籍孕产妇。
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农村孕产妇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按规定这个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应该给她提供住院分娩的基本服务项目,并且按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减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填写“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四联单”,然后这个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再凭孕产妇补助经费第三、四联单和出院结算清单等,到县卫生局办理报账手续。在整个过程中,农村孕产妇不用花钱就可以享受住院分娩的待遇。卫生部要求各地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果收取规定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需征得孕产妇本人或家属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