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打药品虚假广告欺骗百姓,就让谁退出湖南市场。”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桂生15日在湖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说。
专项整治行动将在2009年9—11月在全省展开,整治对象为通过媒介在湖南省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整治利用全省各级新闻媒体及在药品零售企业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公众人物以患者、专家的身份发布违法虚假广告,广告含有“最新技术”、“几个疗程痊愈”等吹牛皮字眼等6大类虚假违法广告,都将成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打击目标。
刘桂生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要以书面形式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屡查屡犯的虚假违法广告,要加大对该产品的抽验力度,情节严重的要对该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重点打击六大类虚假违法广告
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广告中以患者、专家的身份,推荐商品服务,发布违法虚假广告。
超出审批的功能范围,对产品功能和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广告。主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广告,在广告中对产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广告中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几个疗程痊愈”等不科学的用语和表述功效的断言等内容。
以新闻形式和健康专题节目(栏目)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主要是以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的违法虚假广告。
处方药在指定的专业医学、药学刊物以外的大众传播媒体发布广告。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进行宣传;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任意夸大疗效。
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主要是互联网发布的未经审批的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性药品”广告。
现场曝光四种“吹牛皮”广告
湖南省药监局食品处负责人阳军介绍,在今年1-9月份,该局提请同级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共329条(其中药品199条,医疗器械18条,保健食品112条),有36个严重违法广告产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在新闻发布会上,阳军现场曝光了四种被查处的违法药品,均含有“几个疗程痊愈”等不科学的用语和表述功效的断言等内容,请公众以下列药品为例,识别违法虚假信息。
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肝宁片”,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2024027。该药品为处方药,广告中宣称“治疗1-2个疗程,患者恶心、呕吐等临床症状逐步消失,3-6个疗程乙肝病毒被有效清除”“在100家权威医院113600人临床统计数据,其肝功能恢复正常占九成”等。
大连百利天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抗乙肝转移因子”,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S20020078,该药品为处方药,广告中宣称“乙肝康复率可达9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等30多家临床机构同时应用这种全新的口服生物疫苗疗法,治疗效果显著”等。
北京盛世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盛世临红外保健系列贴-I型(广告中标示为化糖贴)”,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京药监械(准)字2008第2260360号。广告中宣称“化糖贴对于长期平稳血糖和并发症总有效率高达90%以上”等。
保健食品“威龙牌蚂蚁粉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美力坚)”,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0)第0197号。广告中宣称“可使男性器官再次生长发育,增强人体免疫力,同时解决阳痿、前列腺增生、尿频等问题”,“第一次立竿见影,30天后随心所欲,6盒后年轻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