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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开禁”多点执业 能堵住“走穴”暗潮

时间:2009-09-22 11:17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李建芳 李熙慧
  

  近日,卫生部在网站上公布《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通知》还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引导医师合理流动,并鼓励医师主动自愿到基层和农村多点执业。这一纸通知,可以视为新医改方案条款———“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具体细化。

  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是不是“走穴”的合法化?这一制度能否真正解决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本报记者对这些热点话题进行了采访。

  一名医生可受聘多家医院

  福州市某三乙医院每周末会邀请外省一眼科医生利用周末前来实施相关手术,专家虽然技术好,可每次来都要在卫生部门备案,以“专家会诊”的名义前来,否则就是非法行医,而且每次都来去匆匆,病人术后就诊很不方便,也闹出不少麻烦。该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对很多小型医院、基层医院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意味着以前他们只能请专家来“走穴”,今后却有可能请他们来当“坐堂医生”。

  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陈阿荣认为,让大医院医生到基层医院执业,不论从资源配置还是服务患者,以及实现医师价值,都是皆大欢喜的事。据了解,福州曾进行过医师多点执业的相关尝试,但由于诸多原因,最终“流产”。

  多点执业并非“走穴”合法化

  在医疗界,医生“走穴”有一个说法,叫做外出会诊。

  多点执业是不是医师“走穴”的合法化?《通知》第一条也指出,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

  那么,多点执业与“走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昨日,福州某三甲医院一名主任医师说,“走穴”是临时性的,有的是专门针对某个病例,有的是短期诊疗,而多点执业应该是一种长期行为,并且是这家医院的注册医师。有人认为,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就没必要再偷偷摸摸“走穴”,一定程度上能缓解“走穴”暗潮。

  专家资源或难辐射到基层

  “如果没有鼓励性措施,谁愿意跑去基层的医疗机构注册呢?”昨日,一家三甲医院的主任医生认为,让医师主动受聘为第二家医疗机构,本意是缓解基层医疗机构的资源欠缺问题,但很可能最后变成医生仍在中心城市实现多点执业,或是到民营医院去多点执业,专家资源很难真正辐射到基层去的局面。

  福州市卫生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福州医改还没有涉及,卫生主管部门应以保证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对医师多点执业设定“门槛”(如专业职称、健康情况等),并督促医师与执业医疗机构签订相关法律责任分担协议,从而实现引导医师合理流动,鼓励医师主动到基层和农村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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