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下发了《关于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残疾人解决了不少难题。
接下来各地将制定相应的落实办法。
5年建50个就业实训基地
我省在全国率先提出,5年内在全省建立和培育50个残疾人就业实训基地,300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自主创业的残疾大学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
每四年举办一次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各级财政对残疾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按规定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
今年,我省将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发适合他们的公益性岗位。
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庇护性工场、辅助性工场等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对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和服务,优先提供给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或残疾人专产专营,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
省、市(州)两级设立小额贷款担保专项资金和贴息资金,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包括集中托安养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将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城市分类施保和农村重点保障范围,享受高标准补助待遇。
另外,在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及救助政策时,对城乡低保边缘残疾人予以特殊照顾。对就业尚不稳定的残疾人低保对象,保留其低保待遇不少于一年。
有条件的地方,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贫困残疾人,可由当地政府发给生活护理补贴。
参加养老保险享20%补贴
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从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本人年度缴费额度20%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为15年。
对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残疾人,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补贴。
对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间断缴费不超过3年并有补缴愿望的,可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及利息。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满15年,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多项医疗服务首次纳入医保
对参加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贫困残疾人,由财政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
将精神病人住院、偏瘫截瘫患者的康复治疗,肢体残疾人的矫治手术,脑瘫、智障和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分别纳入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据了解,除了精神病人住院外,其余医疗服务项目是首次纳入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
此外,先天致残儿童的母亲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随其母亲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