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拿着医院开的处方到家门口附近药房买药,谁知连跑6家药房,愣是没有人能看懂处方上的字。
患者:连跑6家药店
没人能看懂处方上的字
家住郑州市黄河路的袁女士因为腰疼,8月15日来到人民路丹尼斯百货附近的一家医院看病。昨天,袁女士发现药吃完了,就拿着处方,想到附近的药房去买药。
“骑电动车跑了一上午,问了6家药店,愣是没人能看懂处方上写的药名。”袁女士说,处方上一共写了5种药名,跑了一上午,终于买到了其中的3种药,还有2种药的名字,谁也看不懂。一家药房有个工作人员是从这个医院退休的医生,她说自己也看不懂。
医院:要想看得懂
还得来医院
“去医院要排半天队不说,还不知道当天给开药的医生上不上班;到药房买吧,处方上的字写得像天书。”袁女士很无奈。
昨天下午5时许,记者拨打了医院门诊病历上的咨询预约电话。
医院回复说,患者最好拿着处方到医院的门诊拿药;如果门诊看不懂,可以找给该患者做诊断的医生。并称,医院没有规定医生在处方上写的字一定要让患者看懂,每个医生写的字都不一样,看不懂了要找医生去问。
求证:按规定
医生不能开“天书”
据了解,2007年5月1日起卫生部颁布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生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还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但不能用医生个人或某个医院约定俗成的名称开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 如果处方上写着患者难以辨别的“天书”,药名写的全是“行话”,再开这样的处方,医生的处方权将被取消,甚至暂停执业。
郑州市卫生局行风投诉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则认为,患者应该知道医生在自己处方上所写的内容,这属于病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医生在处方上写的字应该让患者看懂,患者有知情权,医院不该出现这样的现象。”该工作人员表示。
(感谢李四信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