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各方渠道了解,,十几个新医改配套方案已经成型,有望于下月陆续公布。其中,包括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三个方案,人社部牵头的八个配套文件等。
事实上,新医改配套实施方案已陆续面世,6月22日,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7月13日,卫生部公布了《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不过,事关新医改的关键性改革环节,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本药物制度、医药价格机制等操作性方案仍在“闺中”。
“基本药物首先会在基层使用。”7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七届世界卫生经济大会间歇,卫生部部长陈竺对本报记者表示,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城市大医院的不同特点,会相应出台适应两种情况的基本药物制度细则。同时,包括基本药物目录在内的一系列基本药物制度,有望在8月公布。
关键性操作方案8月出台
据本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社会司有关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医改配套方案大致有三个领域。包括医药价格定价机制、全科医师培养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管理规范。
“基本上已成型,进一步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后对外公布。”国家发改委社会司有关人士透露。
价格是市场体系的核心点。而作为生产特殊产品的医药行业,近些年来一直处于政府管控之中。但政府管控的边界在哪里——哪些药品需要政府定价,如何科学定价?一直是定价部门的首要命题,也是医药行业最为敏感的环节。
据本报记者了解,此次发改委制定的新医药价格改革,在诸多地方会出现较为明显的调整,包括政府药品定价范围、“放开”部分药品定价权、药品加成政策由顺价加价改为等额加价或差别加价等。另外,医疗服务价格体现了三点思路,即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医疗服务分级定价、医用耗材限价。
“在医药定价上,要探索利益相关方的谈判机制。”7月13日,在第七届世界卫生经济大会上,卫生部规划财务司规划价格处处长于世利表示,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最终要在“市场”中完成。
新医改配套方案制定中,作为主管医保的部门,人社部牵头制定的配套政策主要集中在医保制度改革环节。
“我们牵头八个配套文件,现在出了四个。”7月11日,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主办、美国EXPRESS SCRIPTS公司协办的“健康生产力与科学发展论坛”上,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医疗保险司长姚宏透露,已出台的政策包括启动城镇居民医保试点、解决破产企业人员参与医疗保险的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卫生信息统计制度。
姚宏透露,人社部还将出台一系列医保制度配套改革方案。包括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解决异地就医人员看病、农民工医保转移接续、加强医疗保险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统筹层次等。
记者从各方渠道了解,新医改的关键性改革环节,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本药物制度、医药价格机制等操作性方案,有望在8月亮相。
基本药物目录“瘦身”
“本来说四月底出台方案,到现在没有出来,并不是放‘空炮’。”7月11日,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表示,之所以至今尚未出台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源于对于目录本身,各方存在不同意见。同时,相关配套措施尚未完善,如基本药物定价、医保报销、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等。
郑宏透露,目前基本药物目录已经制定完成,包括中药和西药共300多种。比最初拟定的目录“瘦身”了很多。
“目录调整的主要对象是中药。”复旦大学药物经济学评价与研究中心主任胡善联对记者表示,最初基本药物目录大概在600种,压缩的主要范围是“一品一厂”的种类,即部分只有一个厂家生产的中药品种。
基本药物制度从概念出笼到具体政策制定,一直存在着争议。鉴于此,决策者们调整了实施策略,即先行试点。
据郑宏透露,基本药物制度要在今年年底之前,先在全国30%的地区实施。即30%的政府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
“30%是指,全国的每一个省都要有30%的县区的基层机构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制度。”郑称,目前全国2万多所基层医疗机构,其中9000多所属于政府举办。30%意味着3000多所基层医疗机构将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政策迟迟不出台,还源于面临着具体操作难题。
300多种基本药物是否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郑表示,意见征求稿发给中西部地区时,普遍对目录比较认可。但是东部地区则反映目录仅包含几百种药物,数量太少。如目前北京、天津的社区基本药物目录分别是四五百种。
“中央在制定政策时也考虑到将给地方留有一定的调整空间,允许地方在省一级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增加一些非目录药物进入社区和医院使用。”郑宏称。
此外,财政补助怎么给?按新医改意见要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助由此导致的医疗机构损失。
那么,公立、私立基层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同样获得补助?
“政府办的医疗机构通过财政补偿,其他医疗机构还没有相应办法。”郑宏表示,私立基层医疗机构还未纳入财政补助范畴,如果补,需要成本核算等,比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