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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实施半个月 酒瓶标签难找“警示语”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
  


  

  【新闻背景】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新国家标准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国标推荐酒精度超过0.5%的酒精饮料在标签上标注诸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警示语。10月16日,记者走访了市内多家超市,却发现新规定实施半个月,仅有个别白酒上标注了“警示语”。

  “警示语”还不多见

  在沃尔玛、家乐福等大型超市内,记者查看了青岛、长城、张裕、金六福等十个酒品牌,只有青岛纯生、崂山啤酒等少数啤酒上标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白酒中只有北京二锅头、绍兴女儿红在瓶身背后注明警示语,红酒中还没有发现有警示语的品牌。

  一厂家的销售人员解释说,现在销售的白酒,大多是《通则》实行前出厂的,包装标识还是按照去年相关规定来执行,都没有警示语,后出厂的外包装上将有警示语。

  新标签正在更换

  记者咨询了一家白酒生产厂家的质量中心标准办,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正着手设计新的标签,新标签内容将增加“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不适合18岁以下人士饮用”、“酒后请勿驾驶”等警示语。

  沈阳市质监部门有关人员表示,新标准属强制性规定,本月刚开始实施,可能还有个“过渡期”,今后会将新标准贯彻到各酒类生产企业。

  女性支持“警示语”

  多数男性消费者对“警示语”持无所谓态度。市民许先生认为,烟盒上早就印有“吸烟有害健康”的劝说语,但是吸烟的人照样很多。另一些男士也表示,劝说语不会对他们的消费习惯造成影响。

  大部分女性顾客则非常赞同“警示语”。铁西区的张阿姨表示,这体现了对消费者健康的关怀,很有人情味,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酒后开车,应该大力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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