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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主管部门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

时间:2008-07-17 16:26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2008年7月17日15时,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徐息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规范生猪屠宰管理,保障肉品安全”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22www]新《条例》规定,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给予适当补贴。请问: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管理程序有哪些?这些补贴能否适应定点屠宰场的需要?

  [徐息和]我们在条例中规定,屠宰企业必须要具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提起无害化处理设施,不是屠宰行业的网友不是很清楚。在正常情况下,每年定点屠宰企业在屠宰环节出现的一些病害猪和不可食用猪的比例大概在千分之三左右。为了不使这些猪流入市场,我们要求必须对这些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有的是养殖户代宰,企业只收取代宰费用,猪的主人是养殖户的,而不是企业的,这种情况下怎么使猪扣下来?为了不使病害猪流入到市场上去,对于病害猪,不管所有权是谁的,都要求扣下来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所有者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是500块钱一头,对无害化处理的处理费用,财政部规定是80块钱一头。

  这个补贴是中央出一部分,地方出一部分,这样就解决了病害猪的无害化处理问题,保证了人民食肉安全。对应该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一些病害猪进行了处理,这个要有监督的。怎么监督呢?主要是两种办法,第一,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商务主管部门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远程监控,所谓远程监控就是无害化处理设施旁边要有摄像。第二,有的地方没有远程监控条件怎么办?我们要求商务主管部门要专门派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规定了很详细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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