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赔钱了,但是我的损失不止这些啊!”崔先生自称是三元牛奶的订户,由于牛奶在送后发生变质,导致爱人患感染性腹泻肠胃炎。经双方协商,对方赔偿了1280元。但赔偿后,崔先生却后悔地表示,算上误工费、营养费花费至少3千元。
昨天,家住海淀区的崔先生告诉记者,自家订的三元牛奶出现变质,他爱人6月17日喝完奶后,开始上吐下泻。“309医院检查后确诊为感染性腹泻肠胃炎,后来一直在社区诊所打点滴治疗。”他表示,直到昨天爱人的病情才有所好转,但仍旧卧床休息。
为此,崔先生联系三元牛奶厂家进行索赔,负责售后的工作人员在上门检查后,确认是牛奶变质导致。随后他与崔先生达成协议,赔偿1280元损失,并签订了赔偿协议。该员工表示,牛奶变质并非生产问题,而是在送奶后未能及时保存所致。他表示,崔先生家的送奶时间为下午3点,但晚上7点左右他才回家,由于天气炎热,牛奶很难长时间储存。
事情虽然基本解决,但崔先生却表示“觉得别扭”。“我爱人生病后,我这几天都没上班,这些误工费怎么办?我前后花了至少3千元,但现在只赔偿了一半,其实是不够啊!”崔先生说。(线索:崔先生)
■律师说法
对此事,北京浩盛律师事务所的李红星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有住院或医生开据的不能工作的证明时,方可提出误工赔偿。另外,崔先生已与三元售后人员签署协议,就应认为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协议已生效,如果崔先生实际的损失远远高于赔偿金额则有可能进行进一步赔偿。此事件中,崔先生自称损失3千元,并不符合“远远高于”的界定,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