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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通报对“谷丰”香油坊查处情况

时间:2010-03-30 09:41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
  

  核心提示:在昨晚8时30分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食安办向各大媒体通报了金牛区谷丰香油坊非法加工、销售及13家火锅店违规使用“大丰香油”的调查处理情况:

  经公安、质监、工商部门现场搜查、勘验,以及仔细检查扣押的工具、原料等,均未发现与熬制“潲水油”有关的物品,走访现场附近群众也未有谷丰香油坊生产“潲水油”的反映。

  经审查涉案人员的加工制作程序,证据表明,可以排除谷丰香油坊生产销售“潲水油”的嫌疑,其不法行为定性为非法加工、销售食用油。

  经调查,成都火锅店并没有使用潲水油或地沟油,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

  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对这13家违规购买、使用“大丰香油”的火锅店予以行政处罚。而成都市工商、质监、卫生部门对有关监管人员失职、失察行为,也予以责任追究。

  成都13家违规使用“问题油”火锅店曝光

  21时15分消息:(四川在线滚动报道组)成都市今晚举行新闻通气会,对13家违规使用“问题油”的火锅店进行了曝光。

  这些火锅店是:

  老码头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邓毛肚火锅店

  高新区忆香缘火锅店

  川江号子餐饮发展有限公司玉林店、长顺店

  香天下餐饮有限公司

  蓉鼎香餐饮有限公司

  老庄火锅店

  辣元素餐饮管理公司

  成都张老山火锅店

  蜀九香SM店

  巴蜀大宅门火锅店

  新蜀九香餐饮有限公司紫荆店

  成都市圆满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13家火锅店违规使用“大丰”香油

  20时50分消息:在今晚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周蓉表示,之前所查处的非法作坊所生产销售的“大丰”香油不是潲水油。违规使用“大丰”香油的13家火锅店中,不乏川江号子,蜀九香等蓉城知名火锅店。

  四川在线消息:近日,成都市对部分火锅店使用潲水油一事的处理结果进行了披露。今(29)日,四川在线联合四川电视台公共频道、四川新闻网、四川卫视分赴各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此事的最新进展。

  成都市工商局宣教处处长熊健称,此次“歪油”事件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市上的规定,这类事故统一由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他们不接受媒体采访。熊称,食安办已下通知,本次事件所涉及的劣质食用油属问题油,并不是潲水油和地沟油。

  成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潲水油一案由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负责侦破,该案件的侦破情况将直接向成都市委分管领导汇报,成都市公安局对此案件的具体情况不了解。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林主任表示,涉案的小作坊所生产的劣质食用油并不是由“地沟油”提炼而来的,而是用玉米油加勾兑香精制成。林表示,关于十三家违规火锅店的名单及处罚情况,“现在还不能公布”,需要等候上级指示,具体公布时间未定。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林主任表示,已查处的小作坊就是3月12日成都电视台所曝光的食用油加工作坊。

  成都市质监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确认,本次查处的非法作坊所成产的油料是由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送至该所检验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但该工作人员拒绝出示这份检测报告。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局将按照食安办的安排,对成都市食用油生产企业进行集中式统一排查。

  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一林姓工作人员称,所查处的黑作坊是在市面上购买玉米油后添加香精后出售给13家火锅店,不存在从市面上购买地沟油等废油处理加工的情况。该作坊的经营者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及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已被刑事拘留。

  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林姓工作人员称,涉事的非法作坊所生产的食用油是用玉米油和香精勾兑的,并不是潲水油。这种油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还需要等待检测报告。

  林还透露,该委员会办公室于今日中午召开会议研究此事后决定,会尽快召开新闻通气会,将公众关心的情况向媒体发布。具体时间和内容需请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后决定。

  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及时向公众报道最新消息。

  记者从食安办获悉,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于3月29日20时30分(今晚),在市政府第十会议室召开通气会,对“谷丰”香油坊非法加工、销售食用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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