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饭店的饭菜内吃到蟑螂,是令所有食客倒胃口的事情。而三位无业青年却自带死蟑螂到饭店用餐,并以从食物中吃出蟑螂为名威胁饭店赔偿。近日,三位无业青年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据南岗区法院法官介绍,去年1月,刘某、赵某、郭某带着装有几只死蟑螂的小塑料瓶,来到南岗区的一家火锅店吃饭,几个人点了一桌好菜大吃了一顿。酒足饭饱后,刘某趁服务员不注意,偷偷将两只死蟑螂放到了火锅里,随后,赵某假装从火锅中捞出了蟑螂,三人一起一边假装呕吐,一边大喊服务员,要求饭店对其进行赔偿。饭店老板知道后,付给了三人200元钱作为赔偿。在之后的两个月里,三人用同样的方法作案十余起,敲诈12家饭店,获得赃款3000余元。
近日,南岗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刘某、赵某、郭某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经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新晚报 张艳彬 吴静怡 宫雪